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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我的罗曼史 子纹

  年关将近,每个人都在赶工作,忙得昏天暗地。

  相较之下,子纹我倒显得无所事事,毕竟赶完了稿子,我想休息几天,这才猛然发现,大家都在忙,没人有空理我这个「无业游民」。

  想出国,找了半天,却挑不出一个自己有兴趣的国家,为了出国而出国?感觉实在有点奇怪。

  徐姊说,既然那么闲,那就写稿吧!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我才交稿,又要忙着写稿,好像苦命了点?不过照着这样没事做的日子下去,我可能最后还是会乖乖的写稿子,毕竟实在是很无聊。

  为什么要过年了,大家都在忙呢?我问过很多人,客气点的会说:过年嘛!忙是在所难免。不客气的就直接说我这个人真是不知民间疾苦,他们都快忙死了,我还尽问些无聊的问题。

  我现在乖得要命,根本就不敢找死的去找朋友或同学陪伴,我很认命的自己一个人来来去去。

  最近看了一篇很有趣的网络小说,叫做《爱上麦当劳》,喜欢看网络小说的人应该都对这篇小说不陌生,作者蓝狐的文笔令人佩服。

  喜欢一个人或许就该明显的表露出来,故事可能是假,可传递出来的感觉却是令人感动或值得回味的。

  写小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很明白自己活在一个很梦幻的文字世界里,而我却没有像大多数的人一样,把写小说视为生财的工具,对我而言,小说是我梦想的天堂,或许我写得并不好,但写小说可以带给我无穷的快乐(被催稿的时候例外)。

  有人告诉我,我写的东西跟现实悖离得太远,我每次都只会回答──我知道,因为我写的是罗曼史,如果你想要看现实的东西,那我的东西一点都不适合你。

  基本上,我本身是一个很讨厌现实丑陋的人,在越来越多的人看厚黑学,相信人性本恶的时候,我依然活在我的世界之中,相信着人性本善,继续写着那些人眼中所谓不切实际的罗曼史。

  我的思考逻辑常使我的好友摇头,说我十年前就是这样任性、孩子气,十年后竟然一点都没变,而看我现在的生活方式,可能十年之后也不会有什么长进。

  有人甚至要我去看些比较严肃的书,我是听话的去买了,然而看没几页就放弃,继续看我的罗曼史小说,因为我觉得现实已经很苦闷了,我干么还要去看那些告诉我现实很糟糕的东西呢?如果这样就是任性的话,我承认,我甚至还能承认自己是个只愿意活在自己世界的女人。

  我并不太跟周遭的人谈论自己的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很尊重我的工作,但有些人则不……我就遇过批评罗曼史的人,而我总是一笑带过,最后表示──我就是只能写出这种不切实际的文字。

  感情是需要很严肃去看待的,责任更是需要有个肩膀去承担,我虽然写的是罗曼史,很多都是虚幻的,可我很重视感情和责任,我要书中人物表现出来的是善而非恶,是轻松而非沉重,我很清楚人性是怎么一回事。

  我从失意中站起来,所以对于感情与责任我别有一番感触,也因为这样,使我更加明白自己工作的可贵之处。

  现在的你或许喜欢看罗曼史,几年后,或许你也会变成那个觉得罗曼史很幼稚的人,也或许你会变得跟我一样,将罗曼史看成生命的一部份,但不管如何,我都希望每个人能尊重我的作品,就如同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工作被尊重一般。

  第一章

  励文浩推了下鼻梁上的金属细框墨镜,在手下们一一检查过安全措施之后,他才缓缓的站起身走向包机的机舱门。

  他早忘了有多久没有踏上台湾这一块土地,对他而言,这个地方包含了太多的回忆与苦涩。

  在他还只是一个毛头小伙子的时候,他还满心以为这里会是他一辈子的故乡、一辈子的归属,但时间毕竟改变了一切。

  「气象报告说有寒流来袭。」跟着他工作多年的夏古唐、绰号鬼头递上一件外套。

  外头的气温约十度,这对久居加拿大温哥华的他来说并不算寒冷,励文浩无言的穿上皮外套,缓步的走下飞机。

  一阵寒风吹来,令他有些发寒,但他明白令他发寒的不是这阵风,而是打心里的寒冷。

  他咬了咬牙,这是个他一辈子都不想再踏上的土地,他从这里逃了出去,讽刺的是在多年后的今天,他主动的回到了这里。

  「有消息指出小姐在新竹。」

  「新竹?!」听到手下传来的消息,他的五官没有什么变化,单是挑了挑眉。

  「是的。」鬼头很尽责的表示,他从在香港时就跟在励文浩身边,至今也近十年了。

  这薛少兰到底在想些什么?励文浩将近一米八的身高一来到机场大厅,便吸引了来往人群的目光。

  但他没空理会那些目光,那些赞叹的眼神他看得早就已经麻木了,他脑海中思索着自己这一向自以为是的义妹。

  他带着约十个人从加拿大包机前来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找薛少兰,这个他名义上的妹妹。

  他们一行人十分引人注目,个个高大魁梧,亦正亦邪的调调,令人忍不住多看一眼,也忍不住退避三舍。

  励文浩的义父宋文杰是个中美混血儿,但却是在香港长大发迹,一生无子无女的他,只收了一对男女做为养子女,他是其中之一,另一个则是今年只有十七岁的薛少兰,她是宋文杰年轻时候,很照顾他的一位大姊所留下来的孤女,宋文杰很有义气一肩挑起了照顾薛少兰的责任,并承诺会让薛少兰嫁给出色的励文浩为妻。

  一踏出机场,他便看到前来接他的车子。那是一辆高级休旅车,可以容纳七个人。

  他率先上了车,至于其它人有的跟他一起,有的则坐上后头另外安排的同款车子。

  「直接到新竹去。」励文浩简单的下了道命令。

  他闭上了眼睛。这该死的薛少兰到底还要闯多少祸才愿意饶过他?她是义父的掌上明珠,所以她不能有任何一丁点的闪失,然而他到现在还是想不通,她为什么什么地方不好去,偏偏来台湾,还选择在新竹落脚,这个他发过誓一辈子再也不踏进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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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文浩──道上称之为海盗的黑道大哥,他的一生因为十年前在香港被宋文杰收养而改变,一个如谜般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到底从何而来。

  坐在新竹闹区的顶极饭店十一楼的Le bar里,舞台上的歌手唱着优美的歌曲,但这些都没有入他的眼耳,他的目光若有所思的看向远方。

  这里在十年之间改变许多,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环境了。

  这间饭店的附近有所女中──他还记得这是全新竹最好的一所女中,而里头有个很美丽的女孩……

  当他想到这里时,突然眼神一冷,一口将杯中的威士忌饮尽。

  「大哥,我们找不到小姐。」鬼头急急忙忙的前来报告。

  励文浩的眉头微皱,「什么意思?」

  「小姐原本住在光复路上的一间饭店,但据饭店的人员表示,小姐已经结帐离去很多天了。」

  他诅咒了一声。这小鬼又在搞什么东西?

  「还有一件事。」

  他瞄了鬼头一眼,等他开口。

  「台湾的道上已经听说你回来了。」

  他一个弹指又叫了一杯酒,「然后呢?」

  鬼头是少数几个知道他原籍是台湾的人之一,绝大部份的人都以为他是香港人。

  「听说有个叫阿蛇的想找你。」

  阿蛇?!

  他微低下头,「罗自强吗?」

  鬼头点了点头。「大哥认识他?」

  励文浩嘴角扬起一个讽刺的弧度,「没想到这个家伙还在啊!」

  「不单还在,而且还混得有声有色!不过顶多是这个气候,因为听说几年前,这混混曾经想要强暴个女人,被道上的人知道了,有些不齿,他的手指还因为这样被人废了两只。」鬼头有些迟疑的看着励文浩,虽然外观看起来,励文浩是个文弱男子,一点都不像个逞凶斗狠的角色,但鬼头跟在他身边多年,明白他可不像他外表给人的感觉。

  啜了口酒,励文浩的表情显得有些不屑,「怎么样?他现在是放出怎么样的风声?」

  「他说要向大哥讨回一条命。」

  「我可不记得我有欠他一条命。」与罗自强的恩怨在十多年前早就应该了结了不是吗?

  「他说他的左手食指和中指会断都是拜大哥所赐。」鬼头硬着头皮说道。十多年前,他还不认识励文浩,所以关于他这一段过去,他并不了解,但想也知道,励文浩跟这个叫阿蛇的会有过节应该是为了女人。

  这对鬼头来说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因为跟在励文浩的身边做事多年,他大哥根本对女人不屑一顾。所以他怎么也没想到励文浩年轻的时候,也是那种会为了女人争风吃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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