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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漠贝都因人男女的长袍颜色不一,男人披头巾、戴头箍,但在阿拉伯半岛东南方的部落里,男人一律穿白袍,缠头巾不戴头箍;而女人一律穿黑袍,不过所有的阿拉伯人的新娘服都是绿色的,代表丰饶和繁盛。

  「来来来,先来试穿看看,哪里不合身可以马上改。」

  试穿?

  老天,新娘服!

  「等等,朱玛,我……」

  「不能再等了,现在不修改,明天就来不及了!」朱玛一边替她脱下黑袍,一边叹息地呢喃,「真高兴是参加他的婚礼而不是葬礼。」

  葬礼?

  欧阳萱莎皱眉,原先要说的话吞回去,改问:「妳为什么这么说?」

  朱玛放下黑袍,瞥她一眼,再拿起绿袍,「这件事……」犹豫着。「卡布斯说最好不要告诉妳……」

  「告诉我!」欧阳萱莎语气坚决地要求。

  人家愈说不要给妳知道,妳愈想知道,这是女人的天性。

  朱玛又看她一下,轻叹。「好吧!不过妳不能让卡布斯知道妳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以阿拉之名起誓,我绝不会让他知道。」欧阳萱莎把右手放在胸前发誓。

  朱玛点点头,放回绿袍,侧眸望住她。

  「妳……刚刚没有注意到卡布斯的手腕上包着绷带吗?」

  欧阳萱莎蹙眉回想了一下。「唔……好象有,怎么?是谁伤害他吗?」

  朱玛摇头。「不,是他自己。」

  「耶?」他是自虐狂?

  「这是他清醒过来后才告诉我们的……」朱玛低喃。「他告诉我们,在妳失去意识之后,又继续背着妳走了两天才碰上我们,在那之前,他担心妳会支持不下去,只好……」

  欧阳萱莎咽了口唾沫。「只好如何?」不会是让她喝他的尿吧?也不对,当时他们都已经尿不出来了,哪里来的尿给她喝?

  「让妳……」朱玛迟疑一下。「喝他的血。」

  简简单单四个字彷佛一支大铁锤般往她心头重重的捶下去,瞬间敲断了她的呼吸。「喝、喝他的血?」欧阳萱莎捂着喉咙,窒息地喃喃复诵了一次朱玛的话,一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意思。

  朱玛点点头。「当我们找到你们的时候,妳满嘴是血,虽然有脱水的现象,但只要喂妳喝水,妳就能够自己把水吞咽进去,情况还算不错。但他不仅严重脱水又失血,只来得及告诉我们妳是他的未婚妻,并交代如果他死了,无论如何要代替他好好照顾妳,然后就昏迷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我想他一定让妳喝了不少血,所以妳的状况比他强,而他一昏迷过去就完全没有任何知觉,我们喂他喝水他都没有丝毫反应,沙勒米只好用灌的,希望他多少能够吞进去一点,我们都好担心他会撑不下去,当妳可以离开帐篷到处逛的时候,他都还没有清醒过来呢!」

  难怪他会削瘦,难怪他会过这么久才来找她。 「为、为什么都不告诉我?」欧阳萱莎哑着声音问,一股奇异的悸动开始在胸口来回撞击。

  「起初是不想让妳担心,因为那时候妳的身体尚未复元,后来妳的身体复元了,他虽然仍未醒来,但情况已经好多了,我想不需要让妳担无谓的心,他清醒后更特别嘱咐我们不要让妳知道,所以我们什么都没告诉妳。」

  说完,朱玛为她穿上新娘服,这边拉一下、那边扯扯,嘴里嘀咕着袖子要改短一点,衣襬要放长一些。

  而欧阳萱莎,因胸口那一股无以名之的悸动愈来愈强烈得令她有点喘不过气来,使她生平第一次失去思考的能力,甚至无法理解自己这种异常反应到底是什么?又是为何而来?

  「我怎么了?」她不自觉地脱口问。

  「呃?」朱玛抬眸,讶异地发现她双颊潮红、呼吸急促,两眼散发出奇异的光芒。「妳怎么……啊~~我知道了,女孩子举行婚礼前一天都会这样,紧张嘛!」

  紧张吗?

  不,这不是紧张,这是、这是……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绝不是紧张。

  欧阳萱莎阖上眼,努力想要按捺下这份异常激昂的心情,但,徒劳无功,这份悸动,还有连带而来的激动,怎么也无法被压抑下去,她知道必须做些什么,却又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

  「不用担心,」朱玛摸着下巴打量她的腰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安慰道:「每个女孩子都会为了新婚夜而紧张,这是很正常的,新婚过几天以后就没事了。」

  为新婚夜而紧张?

  不,不是那样的,她是、是……对了,她想再跟卡布新多相处一段时间,想再多认识他一点,想知道他在漂亮的外表下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这一份突如其来的想望是这么的强烈,如果一定要和他结婚才能达到这个目的也无所谓,就当是一夜情好了。

  二十一世纪的人不流行陌生人和陌生人结婚,但二十一世纪的陌生人和陌生人一旦看对了眼,来个一夜情也不算什么,不是吗?

  很奇怪的,一经做下这个决定,她的心情也莫名其妙的平静了下来。

  没错,这是一夜情,不对,是暂时同居,一旦满足了她的想望,三个月后她照样可以回到二十一世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只要她不说,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在十八世纪结过婚。

  对,就这么办!

  「好,大致上这样就可以了。」朱玛终于决定好要如何修改了。「啊~~对了,妳知道我们部落的结婚习俗吗?」

  结婚?

  不对、不对,她是同居……呃……结婚……

  欧阳萱莎尴尬地咧了咧嘴。「不是很清楚。」

  「那我最好大略告诉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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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中午,阿拉威部落里开始热闹起来,欧阳萱莎的帐篷外,年轻女人们忙着挑选最漂亮的小骆驼,并为牠们装饰,年长的女人们则忙着调理婚宴的食物。

  直至日阳开始西下,奴隶们才牵着戴有驼轿的骆驼进帐篷里,欧阳萱莎颤巍巍地爬上驼轿,在小骆驼的簇拥下前行,部落里的女人们齐声唱着歌,欢声吶喊着护送她到新郎的帐篷去。

  朱玛和女儿们在帐篷前依照礼节欢迎和接待新娘,再由朱玛代替卡布斯已过世的母亲牵着欧阳萱莎进入帐篷里,为她换上红领的翠绿新娘长袍,戴上红色缀金环的头巾,掩上金线编织的面纱,饰有金线的白披风在她肩上飘动,将她装扮得有如一朵含苞待放的沙漠玫瑰。

  在朱玛的引领下,欧阳萱莎拖着长长的礼服裙襬走出帐篷,停在一匹雪白的老战马旁,马背上铺着白羊毛毯;处女羊毛毯,这是由新娘带给新郎的结婚礼物。

  然后,一位满头白发、白须的老贝都因人把一只才一星期大的小羊放在她脚边,并割开牠的喉咙,作为婚礼的献祭,再用羊血在白马的颈部画上阿拉威部落图腾,随后,欧阳萱莎咧出苦笑,在旁人的扶持下,心惊胆战地爬上白马背上。

  「老天,好高!」

  她呻吟着抓紧了木笼头,如果不是奴隶牵着她的马,她根本动不了,即使如此,随着马步走动,好几次她都差点滑下去,因为贝都因人不用马衔也不用马鞍,不会骑马的人根本坐不稳。

  马匹慢慢行过营区,身材高大的黑人在她旁边护送,并通报众人--

  「这是卡布斯的新娘,这是那位处女!

  哦!阿伊莎的眼睛和阿雅的牲畜!

  哦!为了那位黑黝黝的英雄和他的新娘!」

  游行队伍绕过整个部落营区,大家在新郎帐篷前排队,当新娘骑着白马通过时,不管开不开心,她们都得对她大叫,「恭喜!」

  最后,白马停在新郎的帐篷前,倘若不是卡布斯扶了她一把,欧阳萱莎差点直接摔下马,由于自觉太丢脸了,她根本不敢看他,兀自低着头,狼狈万分地从白马背上抓下白色羊毛毯,手忙脚乱的将它铺在新婚的床上,然后消失在帐篷后面,等待新郎呼唤她。

  于是,被请来观礼的亲戚朋友们陆续离开帐篷,每个人都依照习俗留下祝福。

  「祝你精神饱满,愿真主与你同在!」

  直到最后一人出去后,卡布斯立刻拉下门帘,再转向后面。

  「阿伊莎,可以出来了。」

  挂毯后立刻探出一颗小脑袋,两颗黑白分明的眼睛眨呀眨的。「都走了?」

  「都走了。」

  「天哪!终于结束了!」欧阳萱莎呻吟着走出来。「没想到还要骑马。」

  「阿拉威部落的习俗是骑马,其它部落不一定。」

  「幸好不是骑骆驼。」欧阳萱莎喃喃道。

  「我帮妳。」卡布斯好意要帮她卸下披肩和头饰,但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接近她,她就开始脸红心跳起来。

  「谢谢。」她喃喃道,双眼凝住他伸过来的手,腕脉上还绑着绷带,未知所以然的,胸口那股奇异的悸动突然又开始鼓躁起来,她慌忙退后两步。「呃,还是我自己来就好了。」奇怪,之前都不会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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