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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问话勾起了令她心碎的记忆,那个他和邵朵丽拥抱的画面……

  「事实上,是你。」她没好气的说:「我都看到了,你和她抱在一起,她一直在哭,你一直在安慰她,你们后来上床了对吧?当你还不知道一切真相的当时,你跟她上床了对吧!」

  他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她。「妳认为我是那么随便的男人?」

  「我无法不那么想。」她憋着气,双眸如火的瞪着他。

  他执起她的手放在唇边吻了一记,微笑漾在他唇边。「她是哭了,我也确实有安慰她,那是基于道义,但是后来我安排她到我房里休息,顺口问她在哪间医院做化疗,她一关上房门,我立即到隔壁的椰子屋去派人查资料……」

  「等等——」她有个问题。「你怎么『派人查资料』?难不成那间椰子屋里躲着你的手下?」

  他笑了笑。「那里什么都有,包括电话和网路,以及——热水。」

  她瞪大了眼,简直不敢相信他居然从头到尾都没告诉她!

  「那不重要。」梵立轻描淡写的带过去。「结论是——十分钟之后,我知道她骗了我。」

  深深瞅着她,他唇边噙着一记苦笑。「可是我却找不到妳了,直到妳喝酒醉回来,我没办法跟妳谈。我想,让妳好好睡一觉,等妳酒醒再告诉妳,可是妳却不给我机会,早上我醒来的时候,妳已经走了。」

  天微怔怔听着,下一秒,冷不防被他拥进了怀里。

  他紧紧抱着她,就像怕她会消失。

  「知道我花了多少时间感动妳家的老顽童吗?」一下下抚着她的背,他沙哑的说:「我天天写电子邮件给他,直到他愿意跟我合作,把妳派到这里来,我怕吓到妳,不敢打草惊蛇,我一直在跟踪妳,看到妳从歌舞秀的表演厅出来,我装做路人去撞妳……」

  她抬起睫毛来,惊愕、迷乱,又感动。

  她的感觉没有错,原来真是他!

  「当妳端坐在我面前跟我谈合约,我几乎快控制不住自己了,我的眼光一直跟着妳转,我想尽办法亲近妳,跟妳看歌剧,跟妳吃消夜,看到妳愣愣看着我的模样,我才真的放心,知道妳没有忘了我,可是昨晚君佑告诉我,妳遇到了邵朵丽,我急了,生怕她再度伤害妳……」

  她眨了眨眼睫。「等等,君佑?」他们几时这么熟?

  他笑了,安抚地道:「他是朱董事长派来协助我的计划。」

  她瞪大了眼。「协助你?」

  不是来协助她的吗?

  转念一想,她明白了,难怪那小子会那么刚好,没事在门口肚子痛,原来是要把空间留给他们两个啊。

  她半瞇起眸子审问他,「所以,他的护照不见也是假的?」

  「假的。」他坦白承认。

  「该死!我居然会被他给骗了。」天微咬着牙骂。「我一手把他栽培起来,他还胳臂往外弯的出卖我,亏我那么信任他,连老董也是,以后我绝对不会再相信任何人了……唔……干么……」

  他不期然的吻住她骂个下停的樱唇,她挣扎着。

  「嫁给我!」他的唇滑到了她耳际,热烈的要求。

  天微摇头,拚命的摇头。

  「不嫁。」可是她的手却圈上了他的颈项,她扬眉看着他,开出条件。「除非你告诉我,吴昭志为什么要落荒而逃米纳岛?」

  梵立惊讶的看着她。「妳还真固执。」

  她笑了,轻轻用嘴唇吻了吻他的唇。「没错,我很固执,告诉我吧!」

  她的主动勾起他身体的本能反应,他回吻着她,一边动手脱她的衣服,他的耳悄悄袭上了她耳后,激情的要求道:「梵太太,我会给妳答案,不过现在妳得先满足妳丈夫的欲望……」

  【全书完】

  纯粹后记

  不大懂,为什么后记或前序要有标题呢?

  不就是随想的写些作者的生活或者创作这本书的感想而已吗?有时我真想干脆把后记数字化,就叫后记一、后记二、后记三……以此类推,这样多好。

  记得很久以前,璎好像就这么做过,那时璎的后记就叫「猫头璎的话(第一集)」,第二集、第三集……简单易懂,作者本人又方便,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不用这个偷懒方法了,以至于现在常为后记的名称想破头。

  言归正传,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写到第十章,还有意犹未尽的感觉,只不过男女主角已经演了十章,就让他们安息……呃,是休息啦,就让他们休息吧,我会把这种感觉保留起来,留到其他系列再好好发挥的。

  本书最后两章的场景在阿拉伯的杜拜,看资料的时候,赫然发现阿布达比居然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首都!大惊!

  说到阿布达比这个地方,好几年前,因为飞往欧洲转机的关系,璎曾到阿布达比机场一游。

  当时的璎,真是有眼不识泰山,完全不知道自己所在的地方是多么繁华,我还以为我在沙漠里,除了机场这栋建筑物之外,走出去都是三毛笔下那种沙漠,很白痴吧?

  如果早知道这个城市如此摩登、如此缤纷亮丽,我想我就会用全新的眼光来看它的机场了。

  犹记得当时和简小熏去上洗手间时,漂亮的女用化妆室,美丽的中东彩绘尽显其中,而我们两个麻木不仁的东西,居然还说:「哦,不错,满现代化的嘛,有冲水马桶耶。」

  接着,走在琳琅满目的机场免税店里,看到国际名牌陈列其中,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原来沙漠也有这种东西啊!」

  现在想想,明明人家的时髦就摆在眼前,我们为什么还在睁眼说瞎话?人的主观意识还真是可怕啊。

  璎现在当然已经完全承认阿布达比的国际化了,人家甚至还有小香港的美称哦。

  在我深深为中东文化着迷的现在,我要好好计划一下时间,希望再旧地重游,下回不只要去它的机场走走而已,还要深入欣赏它的美。

  当然我也很想去杜拜喽,看看这个淘金客的天堂是多炫丽……总之,我现在是完全着迷于阿拉伯列国里了。

  下本书是《当灰姑娘碰到情》,乱想改书名一把的,想改叫「水瓶女郎很会装」,不过会被打死吧?因为跟本系列其他的书名都不搭。

  忘了我有没有提过十二星钗系列的书名是怎么来的,当初设定时纯粹好玩,我想以两个字为书名,以此类加。

  然后呢,我想,罗曼史小说里不是情就是爱,所以书名里我给它规定一定要有情或爱两字。

  如此这般,成就了《情来》、《爱到》,接着是《不要情》、《偏要爱》,再来是《手到情来》、《等待爱来》,然后是写完之后,连作者自己也深深觉得和内容很没关系的《情人向前走》和《爱人向后跔》——别骂我,人家是真的这么觉得嘛。

  话说回来,这样不是很好吗?至少璎是个知道定时检讨自己的作者啊,我可是对我的写作生命很认真的,绝对没有在打混,这也是璎能够在滚滚新人的浪涛中,至今屹立不摇的原因(哈哈哈哈,仰天长啸中……)

  坦白承认,十二星钗写到现在为止,我觉得只有《等待爱来》的书名和内容最对味。

  我自己也偏爱这本书,其实还满想给它写续集的,因为我老是在想,也老是在替我的男主角担心,一个患有恐慌症的男人遇上了一个爱他的女人,结婚之后就真的没问题了吗?

  我总觉得没这么简单。

  公孙河岸的恐慌症似乎还要再经历一些什么才会痊愈,秦遇霞当然会陪着他一起克服,但这个恐慌症的男人对婚姻有着不安全感,因此他会不知不觉的做出一些事来伤害那个深爱他的女人……停!不讲了,都讲出来我还写什么写啊!

  倒是闲着无聊,我替《等待爱来》想了几个别出心裁的续集书名,如下——《再等待,爱再来》、《又等待,爱又来》、《等到爱再来》、《再等待爱来》、《等你再来爱》、《爱来了再等》……

  什么?无聊?

  对啊,我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八字都没一撇的事就在那里想呀想,等到要写时灵感又都不见了,这就是作者的通病,没写的那一本永远比较好,永远比较有灵感,哈哈。

  下本见喽,如果到时看到书名和内容不符,千万不要觉得奇怪哦,就当成是这个系列的特色吧!(作者持续自我安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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