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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托,不要告诉我他等了十年就是在等那一天吧?”冉樱不可思议地问。

  “说不定喔!”

  冉樱摇摇头,“这未免太夸张了吧!”说着,她还往后偷瞄了一眼,见邹文乔正忙着在电脑键盘上打字。“看不出来呀!”她喃喃道。

  “我想,他骨子里的确是有点不太正常吧!”雷峰耸耸肩。“我也是跟他相处很久之后才了解他的个性,又过了一段时间才习惯。总之,我是要告诉你,你不要对他期望太多,但至少他会把你照顾得很好,你需要什么就尽管跟他开口,他都会毫不迟疑地照办,所以,你的生活一定可以过得很好、很舒适。”

  “什么叫很好?”冉樱咕哝。“这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同样的想法的呀!”

  “我了解,所以……”雷峰看往邹文乔那边,并压低了声音。“如果你后悔的话,现在还来得及,你可以……”

  “请暂停!”冉樱蓦地举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我想先请问一下,你究竟跟他说我是什么品种的稀有动物?他怎么会突然对我产生兴趣呢?”

  “啊!那个啊……”雷峰难掩笑意地嘴角微微抽搐着。“就跟那条天底下最懒的软体动物一样,我说你是天底下最笨的女人!”

  冉樱愣了愣,继而哭笑不得地说:“所以,他就是要看看我什么时候会有跟猪八戒一样的死法,对吧?”

  雷峰因为强忍住笑意而从喉咙里发出怪声。“咳咳,你……你要这么说也可以。总之,如果你后悔的话,也可以现在立刻离开,否则后果自理喔!”

  冉樱眯眼盯着他半天后,“后悔?不,我不会后悔,”她坚决地摇摇头。“可是……”突然,她转身大步走到邹文乔身边。“邹先生。”

  “嗯?”邹文乔漫不经心地应了一声,双眼依然盯在萤幕上。

  “我曾经请你答应我一件事。”

  “对。”

  “现在我要再多加一件。”

  “哦?哪一件?”

  “如果有那么一天,你讨厌和我在一起了,或者你喜欢上别的女人了,你一定要老实告诉我,我会立刻和你离婚,绝不会让你为难。”

  邹文乔终于抬起头来看着她了。“这是原来那一件。”

  冉樱点点头,脸色更严肃。

  “可是,如果哪一天我真的笨死了,请你千万要遵守稀有动物保育法的规定,绝对绝对不能吃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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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是日不落国的大英帝国首都伦敦,今日仍是欧洲最大的都会,而它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它处处都流露出一股高雅的贵族气质,庄严宏伟、美轮美奂得令人难以想像,虽然没有纽约的豪迈奔放,较之巴黎也少了些浪漫随兴,但伦敦就是有其独特的温文尔雅气息。

  然而有时候,它却又是那么冷酷、灰涩,甚至脏乱得令人不敢置信;英国上流阶层特有的绅士作风,绝不轻易让情绪显露于外的扑克脸,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何尝不是冷漠无情的表现。

  这里倒满适合邹文乔的。

  这是冉樱到达伦敦之后的第一个感觉,随后他们就直接到宁静安详的肯辛顿区,那是属于半乡村地带上流社会的郊外社区,人文荟萃、气质淳厚,特别是肯辛顿宫以南更是充满了多国贵族风情。

  在这个贵族区里,邹文乔拥有一座帕拉底欧式豪宅,内有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收藏和古典派雕塑,大厅、交谊厅、音乐厅、大理石舞厅,还有大大小小四十几间房,以及一个管家、一位大厨和十六个仆人,听说是邹文乔母亲的第一任丈夫留给她的庞大遗产其中之一。

  这儿是他们预定停留在伦敦期间的住所。

  可是,冉樱在第一天就迷路了,幸好管家在左翼家庭厢房的空房里找到了她;第二天她又迷路了,厨房女仆在右翼厨房的地下室酒窖里捡到她;第三天她还是迷路,雷峰在主宅交谊厅楼上的小休息室里看到她沮丧地跪坐在地上。

  这回,她一见到邹文乔,就很认真地警告他,“我们如果继续在这儿住下去,总有一天会没有人找得到我了!”

  而邹文乔也很严肃地听进去,并思考。

  冉樱可以想像得出来他在思考些什么,他一定是先想到那条被压扁脑袋的大懒蛇,从而联想到将来的某某一天,可能雷峰又会跑去对他说:那个笨女人已经饿死在某某房间的更衣室里了!

  搞不好几百年后才会有人在某个秘密夹层里挖到她的骷髅也说不定!

  “我们搬到圣詹姆斯公园那儿去住好了,”邹文乔终于决定。“那儿比较小。”

  小?哪里小啊?

  “没有更小的吗?”在这栋光是玄关就至少有三十坪大的华宅里,冉樱和两旁一个管家、六个仆人大眼瞪小眼。“譬如三房两厅,我一个人就可以摆平那一种的?”

  邹文乔皱眉了,“你在这儿也会迷路吗?”

  怎么可能!

  冉樱正待摇头否认,转眼一想,旋即又改为点头。“搞不好喔!”

  这样也会迷路?

  果真是个笨女人!

  邹文乔不禁叹气了。“雷峰。”

  肚子快笑爆了的雷峰忙应了一声。“老大?”

  “到圣詹姆斯广场那儿找栋房子,她不会迷路那种的。”

  “……是……老大,”雷峰很努力的不把笑声爆出来,“皮卡地里那里可以吗?”

  “随便,只要她不会迷路就行了。”

  于是,一个星期后,他们又搬家了。

  再过一个星期,就在圣诞节前不久,他们结婚了,而且是最简单潦草的那种结婚方式,没有礼服、没有花、没有摄影留念,只有神父的证婚、一人一句“我愿意”和交换结婚戒指,然后两个人分别在教堂婚姻记录簿上签上名字,冉樱就成为邹夫人了。

  然而,最夸张的还是新婚夜--

  虽然邹文乔一直忙着处理公事,也很明白的告诉冉樱,他是不做任何家事的人,所以,自从搬到这栋两层楼的透天住宅里之后,一切家务都是冉樱一个人在打理的,而邹文乔则忙着早出晚归。

  但至少新婚第一天他应该会暂时撇开公事吧?

  没有!刚结完婚,他就把她扔回公寓里,自己又回到公司里去了。

  至少他会早点回来吧?

  没有!她一直等到半夜将近三点才听到他开门的声音。

  最最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他一进卧室看到她还没睡,竟然问:“咦?你怎 还没睡?要我跟你做爱吗?”

  天哪!这是什么话?

  冉樱霎时涨红了脸。

  虽然她对结婚这种事不甚了解,但她可以肯定,这绝对不是新婚之夜新郎该说的话。如果不够了解他的话,她必定会认为他是在暗示不想和她上床,但她知道他不是这种意思,他是真的在问“这种问题”,因为他不是那种会绕着弯儿说话的人,不管多狠多毒,他都不吝于直接说出口,让人家尝尝灰头上脸的滋味。

  “你……讨厌跟我……那个吗?”冉樱忐忑地问。

  “那个?哪个?”邹文乔边脱衣服边问。

  脸更红了,“就是……做爱啦!”冉樱嗫嚅道。

  “哦!做爱喔!”邹文乔耸耸肩。“无所谓。”

  “那……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想……想有个孩子。”想想,这好像也不是新婚之夜新娘该说的话吧?

  “孩子?”邹文乔陡然挑高了双眉。“你想要孩子?”

  “你……”冉樱小心翼翼地观着站在浴室门口的丈夫,悄悄咽了口唾沫。“不想要吗?”

  邹文乔皱眉,旋即放开。

  好吧!既然那条大笨蛇不愿意生蛋--他总是忘了它是公的,就让她生颗“蛋”好了。“我对孩子没兴趣,不过,既然你想要,就生吧!但是后果你要自行负责。”

  后果?

  是说他不管孩子吧?“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照顾孩子了。”

  “那就先等我冲完浴吧!”

  天蒙蒙亮,几许晨光透过窗玻璃上的浓浓雾气照射进来,投在邹文乔强健有力的体魄上,清楚地显现出肌肤上每一道肌理的波动。

  打量着睡在身旁的丈夫,这种亲匿的情景令冉樱全身感到一阵狂喜和战栗。

  他是她的丈夫了!

  她不是个贪心的女人,她并不在意他不爱她,也不在意他和她结婚的理由有多可笑,更不在意他是个个性多么恶劣的男人,他不讨厌她,而且愿意让她成为他的妻子陪伴在他身边,这就已经足够让她心满意足了。

  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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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上的丈夫有许多类型,邹文乔是那种完全没有丈夫自觉的典型,婚后,他依然我行我素地按照他自己的生活习性与节奏度过每一天,除了供应妻子一切物质所需,以及两、三天和她行房一次,以提供制造孩子必要的“原料”之外,从不曾为妻子多设想过一分一毫,说得更正确一点,他好似有意冷落她,甚至漠视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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