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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冉樱也从不曾期待他会突变为模范丈夫典型,甚至很自然的配合他成为一个很能够自得其乐的妻子,开开心心的度过每一天,从不曾埋怨过半句。

  她认真地学习英文,因为她的英文是日本式的美语发音,跟英国的传统英文差别很大,不但发音不同,很多说词也不同;同时,除了整理家务之外,她也开始学习开车、学习出外购物、学习英国人的生活方式。

  老实说,英国的房子实在不好整理,光是吸地毯就耗去不少时间了(注),还要清理一大堆典雅精致的家具。起初,她一天都整理不完,后来她学乖了,今天整理楼上,明天整理楼下,后天整理厨房和后院,浴室则天天清理。

  之后,她就有时间去学开车、出外购物,以及了解英国人的生活方式了。也许是因为长久以来都是独自生活的关系,她并不因此而感到寂寞,至少每天晚上邹文乔都会回来,周末他也会留在家里,因为他不是一个喜欢玩乐应酬的男人。

  这样到了翌年三月里的某一天,邹文乔难得的和一般人一样在下班时间回到家里,习惯性地先冲个澡后就要到书房里去,冉樱连忙从厨房里追出来。

  “文乔,请等一下,我有事要告诉你,”

  邹文乔站住脚,并回过头来。“什么事?”

  双颊蓦然飞起两朵红晕,“我、我……呃……”冉樱嗫嚅地舔了一下唇瓣,然后才下定决心似的说:“我怀孕了。”

  一听,邹文乔先是怀疑的瞥了她的肚子一眼,仿佛不太相信她那又干又瘦的身躯真的容纳得下一个孩子似的,然后才说:“怀孕就怀孕,你干嘛告诉我?那是你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说的也是。“我只是告诉你一下而已咩!”冉樱打着哈哈,见邹文乔迳自进书房里去了,她也耸耸肩回到厨房里了。

  翌日开始,她就更加勤于往外跑,因为她必须自己去做检查,自己去买一切的婴儿用品,自己去学习如何照顾婴儿,甚至半年后还要自己去医院生产。

  他愿意让她生他的孩子,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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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的气候一年有百分之七十看不到太阳,绵绵细雨也很正常,倾盆大雨反而不多见,虽然冬天不算天寒地冻,可是夏天却跟台湾的四、五月春天相当,连夏季服装都可以省了。

  六月里的某个周末,雷峰一大早就来了,邹文乔正在吃早餐,雷峰的一份也早已准备好了,他立刻愉快的坐下去,满足的端起稀饭。

  “太好了,还是稀饭面筋好吃,你在哪里买面筋的?”

  “我到Gerrard街买的,”冉樱朝邹文乔瞄去一眼。“文乔也说他比较习惯吃中国人吃的东西。”

  “所以,你就特地到中国城去买这些东西?”

  “顺便嘛!”

  “真好命!”瞅着邹文乔,雷峰羡慕地咕哝。“你什么时候生?”

  “预产期是十月。”

  雷峰马上转向邹文乔。“老大,那时候我们应该不会这么忙了,你会陪老婆去医院吧?”

  暍下最后一口稀饭,邹文乔才说:“不会。”

  “欸?不会?”雷峰怪叫。“拜托,你老婆要替你生孩子耶!”

  “那是她要的,又不是我要的。”

  竟然说这种话!

  白眼一翻,雷蜂还想替继续樱打抱不平,邹文乔却已经起身往书房走去了。

  “快点,我们今天要把澳洲分公司传真过来的资料全看完。”

  雷峰立刻忘了冉樱的肚子,只顾着自己的肚子。“咦?可是我还没吃饱耶!”

  “我吃饱了。”

  “欸?怎么可以这样?我要告你虐待员工!”

  不理会那个正在拚命喝稀饭的人的哀嚎,邹文乔头也不回地走进书房里。

  “樱,茶。”

  “哦,来了!”

  挺着肚子,冉樱赶紧去泡一杯浓浓的茶,以及雷峰的淡茶到书房里。跟着,她动作迅速地把餐桌厨房整理好之后,就拿了一本看一半的书也跑到书房里去了。在书柜前的老位子,她满足地斜倚在长沙发上看书,不时扬起睫毛偷觑一眼邹文乔。

  这是最令她感到幸福满足的时刻。

  虽然邹文乔每天都加班到很晚,但周末他都会把雷峰叫到家里来办公,而且,他并不介意让冉樱待在他们旁边看书。通常这种时候,虽然他都会专心办公,雷峰却总是一边工作,一边跟她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

  “我说嫂子。”

  “干嘛?”

  “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

  “女的。”

  “女的?”雷峰惊呼,“难道会是未来的天底下第二笨的女人?”

  冉樱噗哧失笑。“你少胡扯!”

  雷峰笑着朝她挤挤眼。“嫂子,生产那天还是叫老大去陪你吧!你开口的话,他一定会陪你去的。”

  冉樱摇摇头。“不用了啦!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了,所有该准备的我都准备好了,该怎么做我也反覆预习过很多次了,没问题的啦!”

  雷峰蹙眉注视她片刻。“我真是搞不懂,你这样是何苦呢?”

  冉樱耸耸肩,没说话,但一直低头工作的邹文乔却也突然抬头间她同样的问题了。

  “对,你这是何苦?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冉樱笑了。

  这是他唯一“关心”她的时候,大概也是他会对她产生兴趣的理由,他想要知道她为什么那么“笨”?也想要知道她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来?更想要知道这个天底下最笨的女人到底在想些什么?说不定他最想要知道的是她最后究竟会如何笨死?

  所以,他常常会问她类似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样做你能得到什么好处?”、“既然没好处,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在想什么?”、“你不觉得这么做很愚蠢吗?”……

  当然,他始终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或者该说是他得不到他能理解的答案,因为他无法想像爱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也无法想像爱一个人能够做到什么地步,这种事除非亲身体验,否则是无法用言语来让他明白的。

  “我只是想要你的孩子呀!”

  “为什么?”

  “因为我……”她羞赧地垂下双眸。“我爱你。”

  邹文乔白眼一翻。“给我一个具体一点的答案。”

  冉樱轻叹。“我没有办法,这种事除非你自己能亲身体验,否则无论我怎么说,你都不会明白的。所以,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文乔,爱上我吧!如果你爱上我的话,你就能了解我所做的一切了。”

  每当听到这种答案时,邹文乔便会不以为然地哼一声,然后低头继续工作,而冉樱则和雷峰悄然相视而笑。

  雷峰曾经告诉她,在邹文乔所知道的女人里,虽然真正爱上他的也不在少数,但她们都是千篇一律的要尽各种奸诈的手段试图拥有他,没有一个是像她这么“笨”的,不但不求回报的付出一切,而且根本就不敢奢想能拥有他。

  “女人漂不漂亮、身材好不好、背景雄不雄厚对他而言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够‘奇怪’,而且仅此一家,别无分号,这样才能让他产生兴趣。”

  “我很奇怪吗?”

  “哈哈!对他来讲,够奇怪的了。”

  所以,拥有一个如此出色的丈夫,她却从来不曾担心他会外遇之类的,因为没有一个女人比她更“奇怪”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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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是上天也同情她吧!冉樱的第一胎生产倒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快又顺利,那一天,伦敦难得的下着倾盆大雨,所以,冉樱的女儿就叫做“雨侬”。

  她很满足。

  虽然邹文乔连看都不看女儿一眼,但至少他不会抱怨女儿很吵。不过,他会问:“她到底在哭什么?”

  “她想要人家抱她,你要抱她一下吗?”

  邹文乔马上退开三尺远。“不要!”

  冉樱不在意地把女儿抱回房里哺乳。

  当她宣布怀孕之后,邹文乔就与她分房睡了,既然她已经生了女儿,她猜想,他大概不会再与她同床了。然而出乎意料之外的,在她生产后三个月的某一个晚上,他又回到她的床上来了。

  “我要做爱。”他说。

  不是“我要你”,而是“我要做爱”,意思是他想要做爱,任何女人都可以,可是她是他老婆,所以他才来找她。

  不过不要紧,他主动来找她就好了。

  她没有其他想法,只认为这是因为生产过后的她丰盈许多,以往的瘦骨嶙峋不再,她的胸脯更因为哺乳而呈现圆润丰美的弧形,腹部也没有妊娠纹出现,臀部不大,却结实有力,抱着她已经不会像抱着一块硬邦邦的洗衣板那样乏味了。

  自那天之后,他就搬回她的房里去,而且依然两、三天就和她亲热一次,但是,他仍然不愿意和女儿亲近……不,应该说是他始终对女儿产生不出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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