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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呢?」虽然知道他们两人后来一定没事,不然也不会有小柊,琬琬还是紧张了一下。

  「后来老何就真的再也不来了。我那时候心里叫苦,因为我知道他这次是铁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个脸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后就想出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一直去惹他。」郑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电话告诉他:『这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丢掉,我就叫他自己来拿回去丢。一开始老何也觉得很不耐烦。久了之后,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两个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郑姊,我资质有限,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什么?」

  「没有什么寓意。我只是想到,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郑姊走出厨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伤。「剩下的蔬菜交给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厨房门口,汪迎铠正好要走进来,两人错身而过,他先让了一让。

  郑姊对他一笑,走出厨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对女士一直有种特别的礼仪。

  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

  她想到两年前他差点被人枪杀的画面,那种心撕裂的疼痛戚依旧如此鲜明。她终究是丢不下这个男人的呀!

  「抱歉打扰了妳们女士的谈心时光,大恶狼也是有口渴的时候。」汪迎铠打开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脑中飘过他以前耐心的模样,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温存,还有他重逢之后总是吊儿郎当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这样吗?

  「慢走不送。」她突然说。

  汪迎铠的脚步停住。她若无其事地拿起餐台上一本旅游杂志,敏锐地感觉到汪迎铠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

  「有人似乎忘了,这间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转进来,随意地在一张高脚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拥有居住权的,我知道自己的权利。」她很认真地盯着杂志。

  一抹火花闪进汪迎铠眼里。

  「需要我随时收回这项权利吗?」他慢条斯理地说。

  「以一个执行总裁来说,你倒是满闲的,还有工夫唱民歌给小女孩听,不过哪天你若被砍头了,去当个民歌手也不错。」

  他的脸可疑的红了一下,不过琬琬来不及看清楚,这个恶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头』都好好安在原处,一点也没有被砍的危机,妳要不要验一下?」

  「下流!」这就超过琬琬的极限了,她红着脸啐了他一口。

  「啧,骂人了,以一个寄人篱下的女人来说,妳还真不懂得客气。」

  「玻璃迷宫有上千间房间,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间够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爱的圆眼。

  「我对于看到妳没什么障碍,我还以为有障碍的人是妳。」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帅透了,阳光洒在他的黑发上,折射出有如刚铺好的柏油路般润泽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两年多的时间过去,我早练就八风吹不动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脸红,手又翻过一页旅游杂志。天知道上面都写了什么!

  下一秒钟她就知道自己太托大了。

  一堵混合着皮肤、体热、香皂、皮革气味的坚硬肉墙围了过来。

  「是吗?」

  突如其来的吻,粗鲁而激情,近乎攻击地辗转在她的唇上,直到两人的唇都一样红肿为止。但他还不满足,他的舌更过分地硬撬开她牙关,钻入她的唇内强迫她品尝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总是轻柔诱哄,从来不曾这样侵略性。

  他彻底尝过她的滋味还不够,强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将她抵向他勃发的身体。

  牛仔裤绝对不是设计来包覆男人处于「那种状态」下的下半身。

  他强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气喘吁吁,全身红涨。最后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着她薄薄的T恤及内衣含住那突起的顶峰。

  琬琬娇喘一声,再下去要擦枪走火了,她再顾不得什么尊严,急忙推开他转身就逃。

  沙哑的低笑声一路追在她身后。

  「八风吹不动,嗯?」

  「八风吹不动的人,后来还是被『某样东西』轰过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犹不甘示弱地丢下一句。

  身后有一段短暂的沉默。

  随即,狂放的轰笑声响彻整片屋宇。

  以一个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来说,他的反应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归/作词者:李台元。

  第十章

  突然间,两只斗鸡找到了最奇特的相处方式。

  直到现在琬琬才知道自己也有耍嘴皮子的潜力,每天研究新词与他对抗变成她最新的乐趣。

  那天她重返「故地」——先说好,她只是好心帮他把洗衣部送回来的衬衫拿回他房间放而已——结果看到了一个两年前不在那里的摆设品。

  那个石雕长宽高四十公分,算得上颇有分量,刻工走古拙路线,几大笔刻划出朴实的外型,只有人物的五官刻得较细致,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汪迎铠本人。

  石雕中的汪迎铠两手插在裤口袋里,状似优闲,脚边坐着一只大狗,正兴奋地张口大叫。

  他特别订制了一个玻璃柜摆放这座石雕,背景有一方白绢布拓印出三个粗犷的古篆,角落那细致的手工绣花,让绢布和拓印都成一项艺术品。不过最让琬琬吃惊的,是拓印下方的落款。

  「符扬?那个现在国际间当红的金石雕刻家,符扬?这个石雕印章一定花了你不少钱吧?」

  「不用钱!」汪迎铠很酷地说。

  「不用钱?」她吃了一惊。「符扬以性情怪诞出名,有钱人捧着现金上门都不见得求得到一个作品,你没钱就能弄到手?你没有做什么作奸犯科的事吧?」

  「在妳心里我真的没一处好,是吧?」汪迎铠好气又好笑。

  琬琬脸一红,辩解道:「我只是好奇啊!」

  「哼,我向那小子要一个破石头,还要付什么钱?没叫他付我订做这个玻璃柜子的钱就算够客气了。」

  「那印章上面刻的是什么字?」

  「我的名字。」

  「那雕刻的部分为什么是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狗狗,你很喜欢狗狗吗?」这是她约第二个疑问。

  至于这个部分,汪迎铠就死都不肯回答了。

  他绝对到死都不会告诉她,那个石雕部分也是他的名字——

  一只狗汪汪叫,欢迎凯子进门。

  汪,迎,铠。

  妈的,符扬这小子永远狗嘴吐不出象牙。

  「到底那个雕像是什么意思啦!」这天两人带着小柊去逛百货公司,琬琬还是缠着他问。

  手术后经过一个多月的休养,小柊已经可以下床走路,虽然需要终生服用抗排斥药物,但现在的小柊已经如获新生。

  不过随着她的病势日益稳定,她们的归期也近了,琬琬很鸵鸟地暂时不去想这件事。

  「就一个男人牵着一只狗而已,还有什么意思?」汪迎铠牵着小柊走,不理她。

  「一定不止!」

  「汪叔叔,我们去看那个。」小佟兴奋地指着一间卡通周边商品专卖店。

  从那天的唱歌之约后,小柊便很喜欢和汪迎铠在一起,总要缠前缠后的和他说话。在她心里,汪迎铠是她一直不曾拥有过的父亲代替品。琬琬和郑姊都明白小女孩的心思,可是又不忍心将她叫开。

  不过,汪迎铠从来没有露出过不耐烦之色。只要小柊敲敲房门,无论他在做什么,一定会停下来耐心地陪她说话。后来甚至会在吃饭时间「不经意」地出现,陪她们一起吃饭。

  他的每一个新层面都让琬琬迷惑不已。

  「汪叔叔,那是什么?」小女孩趴在玻璃橱窗上,指着一个网状的大吊袋。

  「那个两端绑在树上可以当吊床,平时挂起来可以当置物袋,妳要不要进去看看?」汪迎铠掏出薄薄的手机检查一下刚传来的简讯,看完往口袋一塞,仍然一派优闲。

  琬琬敏感地看他一眼。今天并非假日,应该是饭店有人急着找他回去。

  「如果你很忙的话,我陪小柊就可以了,你先回去没关系。」趁小女孩还在观察满屋子摆饰,她靠近汪迎铠小声咬耳朵。

  汪迎铠突然偏头,差点贴上她的唇,琬琬脸一红,连忙后退一些。

  「放心,我有一个很能干的副总裁可以压榨,平时没事只要四处闲晃,当个花花公子就行了。」

  琬琬用力瞪他一下。他明知道在小搀面前,她不会跟他斗嘴,还一副调侃人的死相。

  汪迎铠的眼神飘到她身后,突然一定。琬琬跟着回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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