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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结 凌某人

  咦?「坏男人启示录」不是应该在汪迎铠那一本就结束了吗?这本《奇货可居》又是怎么冒出来的?

  其实,会冒出这本终结之章,有两个很主要的原因。

  第一,我想写一本书,真正的在内容上终结这个系列。

  所谓的「终结这个系列」,并不是指安排所有人物出来跑龙套之类的,而是在整体的主题性上做一个统合与终结。

  所以,坏男人启示录第一本,《十分钟的女主角》,男主角章柏言对女主角的轻忽;第二本,《情在不能醒》,符扬自以为是的占有,认为这样就是爱,而且女主角还非接受不可;第三本,《坏心女配角》,成渤的自私与算计;第四本,《如何没有妳?》男主角麦特和女主角渐渐突显的性格差异;第五本,《书呆与赌徒》,汪迎铠那先抢再说的土匪心态。

  这些重心,我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结合在这本书里面。

  因此,有兴趣的读友们不妨来找找看,您觉得本书的哪个部分呼应了其他几本。

  当然,如果只是把一堆重点堆在一本书里,它顶多只变成杂烩而已,失去了它自己之所以成书的重心。于是这来到了我想写《奇货可居》的第二个、也是和第一点同样重要的理由——

  我想写一个很纯粹的言情的故事。

  凌某人自己有反省哦!我总觉得我的所有创作里,总会有一些元素在里面而让它稍微偏离了言情的「正道」。

  毕竟,言情者,顾名思义就是要以爱情为主嘛!人家老是在里面加些人性黑暗、婚姻现实什么的,实在是太不「敬业」了啦!

  所以,这次凌某人很认真的在想:我一定要写一个真的很言情、很言情、很言情的小说。

  要怎么达到这个目标呢?首先要从一个很典型很典型的言情梗开始。

  我第一通电话,先打给一位平时固定会看小说的朋友,劈头就问:「我问妳哦,如果人家跟妳讲言情小说,妳脑子里第一个浮现上来的故事大纲是什么?」

  朋友A想也不想就说:「就是那种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啊!」

  「孤女与金钱?」凌某人受教的问。

  「就是那种女主角因为某种原因需要一大笔钱,或是某种原因欠一大笔钱,这个时候男主角就以着那救世主之姿,捧了一堆钱砸在女主角面前,要女主角从此跟了他的那种故事。」

  「是哦?」凌某人眼睛一亮。

  好吧!那……那就从孤女与金钱的故事开始好了。如果对言情小说如此博学多闻的死党如此说,那它应该是个很典型的言情小说才是。从这条路写下去,还能写到多岔题?读友诸君,您说是吧?

  凌某人兴致勃勃的开始写了。

  写了。

  写了。

  写到一半……

  不对喔!原先亮着的那盏灯泡被关掉,另外一盏亮起来。

  正常的情况,男主角挟着大恩于女主角,不管中间对她多恶劣,最后他大澈大悟,然后女主角含泪笑着拥抱他,两个人就快乐大结局。

  可是凌某人写小说有个习惯,在推测人物性格合理性时,我会把自己代入,以「假如我是女主角的话,我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我身边的人又会怎么反应」这样的方式去模拟。

  然后,我就发现,我很难在一个男人端着施恩、要胁的姿态出现时,还能告诉自己「我爱上他了」。

  我真的做不到耶!不论他再酷再帅再多金都一样,好的外貌顶多能让女孩子觉得,比起满口黄牙的男人而言不那么噁心之外,我很难去说服自己,女主角会这样死心塌地的爱上他。

  可能因为凌某人的性格就不是会认定「爱情里只要有爱情就好了」。当爱情本身只有「爱情」在支撑时,其实激情一旦烧尽就真的什么都没了,天长地久那些都只是空谈。

  能走得下去的爱情,必须是有除了爱情以外的东西一起撑持,例如尊重,自由,互信,谅解等等。如果一段爱情不是基于尊重对方的立场,让对方保有自由意志的空间,我不知道这样的爱情要如何持续下去。

  所以男主角在中途也发现了这一点。

  总的来说,他找到了可能会毁掉这段感情的症结,并改善了这一点,所以他最后抱得美人归。

  但是陷入爱情并没有让他因此变成一个完人——而这一点也是「坏男人启示录」里男主角共通的现实。

  爱情并没有让他们从此以后就变得完美无缺,他们仍然保留一些只要是人都改不掉的本性,只是他们学会了如何让这些缺点更圆融,让它们能与自己的人生和平共处。

  他们必须如此。不然凌某人不把女主角配给他们。

  这就是《奇货可居》的来由与创作心情。

  坏男人启示录,到此,终于终结。

  请大家一起翻开书页,来读读这最后一位坏男人的故事吧。

  ◎写信给凌淑芬:台湾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在234号11楼之3 凌淑芬收

  ◎凌淑芬的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一章

  昏暗的灯光,淋漓的热汗,与轻细的低吟。

  黝黑的男体继缠着身下的粉嫩娇躯,一段细白的臂勾出来,攀在他的臂上,像是想勾近,又煞似想推开。

  「嗯……别……」女人有点受不住地求饶。

  男人低笑一声,贴在她的耳畔低喃:「可怜的绮绮……」

  元清绮紧闭着眼,白净无瑕的额浮上一层细汗。即使已经一年多了,她仍然不习惯和男人的肌肤相亲。每一次的幽会,他还是要花上许多时间做足前戏,一步一步的勾引,让她慢慢动情。

  有几次他太过急躁,因为他出国公差了好几天,无法在预定的见面时间赶回来,后来几天他就要得太狠了一些,让她很难受。从此以后他便常常警惕自己,对她要放慢脚步,他保守的绮绮不是那种急得来的女人。

  他的绮绮。

  有些温柔、又有些粗野的吻落在细致的柳眉上,再来是那双紧闭的、很女人味的长睫。这双睫毛目前盖住他次位喜爱的部分——眼睛。

  绮绮的眼睛长得极好,有如上好的黑色水晶,灵透澄净,仿佛每样事物都能在那双眼中涤净。一开始吸引他的,正是她的眼睛……

  她的鼻梁。她的鼻子不特别高挺,但秀气可爱。当然,对他而言,这张脸孔上的每个部分都是可爱,值得以吻膜拜的。

  终于来到他最喜爱的部分,她的唇。她的唇合起来时,是一个很标准的心形,唇丘的地方稍微丰润一些,唇色是一种粉粉淡淡的清浅。跟她的人一样,什么都是浅浅的,明明是个单纯的人,却反而让人抓摸不透……

  男人一恼,突然用力挺进。

  「啊……」身下的女人轻喊,眉心起了些波纹。

  他有些歉意、又有些得意地吻上那段波澜。

  男人都喜欢欺负女人,这是物种原始,天生的劣根性。

  她直又长的头发,散在雪白的肌肤四周。他掬起一把,唇滑过那阵光泽。

  她竟然想剪掉长发!他不准,硬是规定她不可以剪。他知道她有些气恼,觉得他很莫名其妙。

  幸好,她的个性也跟人一样,什么都清清浅浅的,不太会去计较她觉得不重要的事情。既然他要她留着,她觉得剪不剪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所以就留着了。

  但是绮绮是有爪子的。

  虽然他立于不败之地,有把握让她必须听从于他,他也不至于太去冲犯她的原则。

  当然,如果最后他强硬到底,她还是不得不听他的,只是多数时候他不是个傻瓜,既然可以有个温柔可人、婉转承欢的小床伴,没必要把情况弄僵。

  在她体内的律动速度加快,他不太情愿结束这波热情,但是时间还长——瞄了下挂钟——他们还有两个多小时,他还可以再做一两次。

  冲刺加快,她的眉心微紧,轻细的呻吟声也变重。

  「嗯——」最后用力的一击,他全身肌肉硬起、纠结,最后瘫软在她的身上。

  元清绮无意识地抚着瘫在身上的那具健硕男体,过度的激情让迷蒙的双眸有一阵子的茫然。

  窗外的虫叫声,在静夜里唱得格外暸亮。晚上九点,在台北城里夜正方兴,但是在阳明山上,一切静寂沉沉,一不小心会有一种将被夜色吞没的感觉。

  这间豪华的招待所不挂在汪家名下,但是一直以来都是汪迎先在使用。她不晓得他们为什么要弄一间招待所挂在不相干的人名下,但反正汪家的一切有许多晦秘,不去探问是最好的。

  她,也没有好奇心。

  可是,从去年开始,这间以往拿来接待重要秘密宾客的招待所,就变成他与她私用的了。

  这里是他们幽会的地方,每周的两个晚上,定期的幽会。

  一切是怎么开始的?

  她「知道」是如何开始的。却不十分「明白」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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