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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股接触地面的感觉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农庄的时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婶她们席地而坐,火妮喜欢随手拔根杂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鸟飞过去,她就会用手指头指著鸟,笑眯了眼,为了再平凡不过的事感到开心不已。

  火妮……

  他的头侧靠在柱角上,寂寥地举起手,在玻璃上头写著她的各字,心中蓦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挣扎了一下,终於还是开机了。

  他老早派人买了充电器和电池,也老早换了蓄满电的电池,但他却没有勇气开机。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轻叹一声,轻轻抚著萤幕,将手机压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个伪君子,不敢面对自己真正感情的伪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规划好的完美里,让人称羡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内心想要的,因为他所爱的会破坏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爱了,他选择了安全,因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负著他父亲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却无法不想她,他怀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气蓬勃,没有计划、没有流程,一切都是随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伟大,相当平凡,却让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电话不会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给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补偿她。

  比如,他可以帮助她打开有机蔬果的通路,这很简单,他可以轻易做到,只要请跟联通环球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卖场进苗家农庄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该想到这点的,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络她!

  他拨了那个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机号码,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断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带著睡意。

  他差点忘了自己有把手机号码隐藏起来,因为他怕如果不小心开机,会不小心按到拨她号码的快速键。

  事实证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连打开这支手机的勇气都没有。

  他清了清喉咙,压抑住征跳的心,压抑住对她奔放的热情,化为简单的几个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来了,她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她的心跳动,她的脸颊发热,她整个胸口都热烘烘的。

  她的声音让辜至美绽出—个久违的微笑,回到台北的这段时间,他没有笑过,他真的没有笑过。

  「你睡了吗?」他看了看时间,才九点,是台北人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农庄里,这已经很晚了。

  「要睡了,但还没,你呢?你在哪里?」她的声音满溢著喜悦之情,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开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长了音。「你已经回去上班了?你的身体都复元了吗?有没有再昏倒?」

  「没有。」他的心紧紧一揪,有股热泪直住眼眶里冲,她的关心令他内疚。「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也帮我转告大家,请大家别替我担心。」

  「我知道了。」蓦然,她长叹一声。「……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忙得都没时间打电话给我?」

  「对不起,火妮……」他闭起眼,头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责任。」

  「哦——」她的喉咙哽住了,忍著泪意,她强力压制著自己那绝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经结婚了嘛,当然不能丢下老婆来找我,不然她会生气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闻报导?」

  他可以想像得到,当时她有多痛苦,他情愿她对他破口大骂,这样他会好过一点。

  「对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气质,你们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努力不让他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他选择了一个几较不伤害她的方法,虽然她仍然很受伤,但起码他是为她著想的,不是吗?

  所以他没说,他是因为她身份不配才没选择她,没有让她太过难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紧紧一缩,她那故做轻快的态度绞痛了他的心脏,也抽痛了他的神经。

  混球!他有什么资格这么问?他还想听到什么答案?从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这一类的话吗?

  「不是你的错,你失忆了嘛,所以才会跟我……咳!幸好一切还来得及,就让我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你不要担心了,一切都会没事的。」

  他举拳,一拳拳的击向强化玻璃,心绞扭般的痛楚著。「告诉我,我要怎么补偿你?」

  该死该死该死!他就只有抱歉两字可以说吗?告诉她,他有多爱她!告诉她,他有多想她!说啊!

  「我说了,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必补偿,没什么好补偿的。」

  火妮吸吸鼻子,她的眼神黯淡而凄楚,但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来,因为她认为,在另一端的他,透过声音,看得到她的表情。

  「我想我还没看见黑夜里被爱派来的那颗星星,但我会等,总有一天找会看见,也祝福你已经找到你的星星了,好好珍惜,不要让你的星星溜走了,也不要让她受到伤害。」

  辜至美闭上眼睛,眼里漾起了泪光。

  他的星星就是她,然而他却选了大星球,而不要小星星,因为他是个大混蛋。

  这么轻易地摆脱掉她,他应该很高兴才对,为什么他的心却好痛?

  「对了,我可以请求你一件事吗?」火妮问。

  「你说。」可以为她做事,他的精神全来了,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情!

  「我想请求你,可以不要在村庄里盖化工厂吗?」火妮低语著,「你来过,领受过它的美好,若污染了这块纯净的土地是多么可惜的事,我不是为我自己才这样请求你,我是为了村庄里的老人家,他们老了,无力搬到别的地方,化工厂若来了,只会加速生命的老化,年轻人拿了卖地的钱远走高飞,不会理这些老人家的,前几天,你们公司的人又来了……」

  该死!

  他竟忘了这件事,他们怎么可以再去逼她?他们怎么可以对她无礼?

  「我知道了,我会尽速处理这件事,化工厂不会进驻荷塘村,我向你保证,村里不会有所改变,一分都不会改变!」

  「谢谢你!我代替那些老人家谢谢你!」火妮感激地说。

  一时间,他们的距离拉远了,因为她的谢字而拉远了,辜至美的心脏隐隐作痛苦,他知道,他们真的结束了,他亲手结束了。

  *

  第10章(2)

  辜至美对著长镜整理白色西装,俊美的面孔上毫无笑容,甚至可以说是严肃凝重的,完全不见准新郎的喜悦。

  穿得一身白,他真的就像个白马王子,这是女方母亲的意见,他不甚满意,因为他不喜欢白色,但是准岳母的意思,他才勉为其难接受他不喜欢的白色西装。

  今天「又」是他结婚的日子,昨天还在下雨,他看见母亲和香姨很烦恼的看著窗卟连绵不绝的雨水,似乎很担心上次的不幸会再重演一遍。

  然而,今天天气放晴了,女方也不再坚持他必须去南部的梁家祖厝迎娶,路程缩短了,两家之间只要三十分钟的车程,接到新娘後到饭店宴客,一切都顺利极了。

  「小叔叔,准备好了吗?要出发喽!」小俊在外面叫著,他现在已经改姓叫辜如俊,十六岁的他是个迷人的少年,长得跟辜至俊一模一样,去年他跟父母从希腊搬到雪梨,有票洋妞老爱追著他跑。

  「可以出发了。」辜至美打开房门,看著跟他一般高的侄儿。

  小俊在他身上嗅呀嗅地,敏感地皱皱鼻子。「小叔叔,你看起来很不开心哦?是不是婚礼的细节哪里不够完美啊,所以你在不爽?」

  「我没有『不爽』。」他捏捏小俊的脸颊。「还有,不要说不爽这两个字,不好听。」

  说完,他拉拉领带,自顾自地下楼。

  小俊摸摸吃痛的脸颊,不可思让地喃喃自语,「居然捏我?居然会这样跟我玩?那个人真的是小叔叔吗?他怎么突然变得有人味了?」

  辜至美下了楼,迎娶车队早在大门等候,其他人都先到饭店打点去了,他这个准新郎反倒很轻松,只要坐上车就可以了。

  「恭喜您了,总裁!」司机喜气洋洋的打了红色领结,胸前还别了花。

  辜至美上了车。「今天也要偏劳你了。」

  听到上司的话,司机更是精神一振,他滑稽地行了个军礼。「是的!没问题!我一定会将总裁您安全地送到新娘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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