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他!」
凌某人记得,自己在某本书的序里写过,我没有什么长大之后可以发展为恋人的青梅竹马。当时身边的玩伴几乎都是同家族的堂哥堂姊堂弟堂妹,有血缘关系的。凌某人又天生懦弱胆小兼怕事,对禁忌之恋是没有什么挑战的勇气的。
倒是有一次和一位新识的朋友聊起,才知道她和她老公就是很典型的青梅竹马!不但是邻居,而且从小学开始一路同校到国中,只是两人差了两岁,所以不同届。高中时因荡各自读男校和女校,终于不同校了,可是到了大学又碰在一起。
据这位朋友的说法,其实她小时候是很讨厌她老公的,因为她老公是那种很典型的读书机器,平时没怎么见他在用功,可是每次考前临时抱佛脚,总考得比任何人都好。相形之下,她的父母就常拿「隔壁那个谁谁谁」来教训她,让她对这个「隔壁谁谁谁」气得牙痒痒。
「我讨厌他!」她重重地说。
后来听她小说了几段以前很讨厌老公的地方,包括有一次她老公放学,被附近十的小混混勒索,她远远看到之后竟然没有赶快回家帮忙搬救兵,自己就快乐的走掉了,而且当天整天心情都很好… … (妳妳妳!)
最让她生气的是,因为两人年纪相近,又是邻居,两家父母每次在街上遇见了,闲聊几句,都爱把他们两个人送作堆,一副将来非得邻家变亲家,让她更讨厌!心里赌咒过好几次,自己才不会嫁给那个闷骚男呢,嘿心都嗯心死了。
「我讨厌他!」
凌某人越听越觉得大开眼界,原来不是所有青梅竹马感情都很好,真的有那种从小讨厌到大的!
后来这两人在外地的大学重逢,彼此都孤单,反而因为同乡的亲切感而最后「尽弃前嫌」,再加上!
「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可是他一直要追我,追到后来我都觉得对他很不好意思了。」当事人女主角说。
最后她大发善心「勉强收留那只流浪帅狗」,省得他改天晃到别人家又被撵出来。(其实妳明明是怕他被其它识货的女生拐走吧?)
一切都是天意啊!
「由此可见、人真的不可以太铁齿,不然妳就会不小心嫁到妳最讨厌的人!」她不太甘心地说。
直到现在,她和老公过节回家去,还要为了这件事被亲戚拿来取笑一番,忍受一堆长辈的「看吧!我早就说过了」的嘴脸,姑娘她真是不爽之至啊!
所以凌某人就动念想写这样的一个故事。
坦白讲,女主角石丹琪在青春期不是一个很可爱的女生,又假仙又闷骚又别扭。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在我们别扭的青春期大家都是这副模样。倒是我觉得把朋友这对夫妻直接写在同一本里当男女主角不够好玩,所以我把他们拆开来写,女的一本,男的一本。(在现实生活里,可不能让她知道啊!不然落了个拆散鸯鸳的罪名,凌某人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本来写完了《 坏家教》 ,下一本应该是写那个「好学生」的男主角。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凌某人在创作这本书的途中,突然冒出了一个毫不相干的故事。而且好痛苦!因为想写那个新故事的感觉越来越强,最后甚至凌驾了先把坏家教和好学生这一套写完的念头。
最后,凌某人决定还是遵从自己的心愿比较好。
虽然凌某人近两年「看似」很乖,几乎照着顺序在写每个系列,不过本质上人家就是善变,喜欢东跳一本,西跳一本,自早有恶例可循。亲爱的读友们,请容忍一下凌某人的恶习。
接下来,打算专心写一个叫做《 烽火》 的系列,顾名思义,这是一个跟战争和革命和建国有关的现代故事,等把烽火系列完成后,希望届时好学生男主角的灵感还在… …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想写的故事突然很多很多,一下子全堆在一起,若创作过程顺利,今年凌某人说不定会有多几本的作品和大家见面。然后… … 那个:-… 接着就真的要来好好休息一下了,不然一下子烧太快会后继无力的。
最后,请大家翻开书页,一起来看看这本淡雅的小品文―一个关于很讨厌的青梅竹马的故事。
第一章
「九湘,你们副班长来找妳了,快下来!」
陈家妈妈的嗓门从玄关一路飘向二楼。
等了片刻,没反应。咦,跟我装死哦!陈妈妈不甘示弱,深深吸一口气,气凝丹田!
「陈― 九― 湘― 叫妳下来听见没有?你们副班长给妳送作业来了!」站在玄关的高中女孩吓了一跳,敬畏地望着她。
「同学,妳再等一下,九湘马上就下来了。」陈妈妈不好意思地对她笑。
「没关系,陈妈妈,我送上去给陈同学也可以,她不是脚受伤了吗?」
「不用了不用了,她马上就下来了,她脚伤也稳定下来了,不久就可以上学了。」陈妈妈回头,再一次气凝丹田,又要再喊。
高中女生伸出手指,悄悄捂住耳朵。看来内线分机在这户人家是不太需要的… …
「好了啦!来了啦!不要再叫了!」陈九湘杵着右脚的石膏腿,辛辛苦苦地跳出房间。
真受不了,她都已经负伤在家,导师那个老妖婆竟然还不放过她,要副班长送作业来给她。一定又是老妖婆自己出的模拟考卷吧!这种东西几天不写会怎样?
她跳到楼梯口,看到站在玄关的副班长,又撇撇嘴。
在老师的心中,世界上只有两样学生,一种是乖巧听话又会读书的好学生,这个副班长石丹琪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种叫「其它」。举凡不在第一类里面的学生统统叫「其它」,属于不太需要关注的次级品,像陈九湘就是此类的代表人物。
大体上除非他们闹出什么石破天惊、惊动万教的麻烦,否则师长们的眼光通常很少放在「其它帮」身上。
像石丹琪这种的好学生,老师说什么都是对的,老师说什么都是好的,老师放的屁都是香的,吾等朋党向来不屑与之为伍。「副班长,谢谢妳帮我送作业过来。」带着一肚子腹诽,陈九湘终于跳到了玄关,挤出一个笑容。石丹琪轻轻一点头,「不客气,反正我放学也顺路。」
女儿虽然满肚子不敬,陈妈妈却是越看石丹琪越喜欢。
看,养个这种文静乖巧懂事的女儿多好啊!
她不算特别漂亮,甚至有点平凡,眼耳口鼻规规矩矩长在该长的地方,顶多就算一个「清秀」而已;可是她的脸庞洁白粉嫩,肌肤完美无瑕,完全就是一白遮三丑,硬是让她平淡的相貌添上几丝灵气。她长得不高,不像自家女儿,国一那年就长到一六五;眼前这女孩顶多一五五公分,看起来玲珑秀气,健康微红的脸颊上有一个小小的笑窝,看起来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简直像颗小苹果,让人忍不住就想咬一口。
陈妈妈一直最惋惜的就是一双儿女都继承到他们的大骨架,在儿子身上当然无所谓,可是换到女儿身上,未免不够细致。
论五官,自己一双儿女其实是真的长得不错了,五官立体深邃,不小心还会被误认为混血儿,可是两个人性子都泼猴一样,还是像石丹琪这种秀净轻巧、水水灵灵的女儿好,一看就贴心。
「唉!」
陈九湘看老妈一副感慨万千的样子,不妙,她又要念经了!
「同学,」她连忙搬救兵。「我立可白用完了,想去巷子口的文具店买,妳陪我一起去吧!」忙不迭地抢过放在门旁的拐杖,硬拉着石丹琪的手往外拖。
「动作这么快啊,看来妳明天应该可以上学了。」陈妈妈凉凉地道。
「这个…… 咳…… 走路当复健嘛,哈哈,哈哈。」陈九湘陪笑两声,拉着同学飞快离开现场。
石丹琪默默走在陈九湘的后方,表面上是要防止她跌倒,其实是看情况不对,自己随时有空间逃。她的小鸟力量扶不住陈九湘的,倒两个不如倒一个嘛!
两人走了一段路都没有说话。陈九湘偏头瞧一下后面那个安静的同学,拐杖从左手换到右手,再从右手换到左手。
「我说,同学啊!」她清了清喉咙,「金石堂就在前面了,妳不必真的陪我去啦!妳自己回家吧,拼拼。」
「好。」石丹琪浅浅一笑。
陈九湘吁了口气,不然这种找不到话说的气氛好尴尬呢!
又走了一阵子,背后那个跟屁虫还是亦步亦趋的,她有点不爽了。
「同学,妳真的不用一直跟着我。妳瘦巴巴的,就算我跌倒了,妳也只有被压扁的份吧!还是快回家,不要再当跟屁虫了。」很烦耶!
石丹琪哭笑不得,谁跟着她了?自己家也是走这个方向啊!
还来不及说,一阵砰砰咚咚的声音突然从旁边的巷子里钻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