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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老板娘和隆岳的臭婆娘一样啰嗦,要是以前他甩都不甩,男子汉流点血有什么好大惊小怪?那叫促进新陈代谢,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捐血时还能让血液保持在最新鲜的状态……

  这种屁话以前常放,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感觉她泪湿了肩膀,他现在只想一拳揍晕自己,并且完全同意老板娘的话,怎么可以害她哭!

  “琤琤,看我。”侧过头,早先提不起的狗胆,这一刻冲动便凑上嘴,擦过她颊畔,与偏过头来的粉唇碰个正着。

  啊,好软、好甜美!

  他吮住,厚着脸皮按住她脑后,牢牢贴吮。

  原来当禽兽也没那么难……

  意犹未尽再啄一下。“好了,你要不要赏我巴掌?”很贴心地帮她把手放在脸颊上,方便作业。偷香的代价就算要被砍一刀,他都觉得很值得。这招完全有效止诠了泪水,她脸儿红红,摸摸他的脸,再牢牢牵住他的手。他懂了!咧开大大的笑,对老板娘说:“你说得对,是男子汉就不能让喜欢的人哭!”

  然后大大方方牵着她的手走出西药房。

  “所以现在,你算是你的男朋友对不对?”很不要脸地自己先争取。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去见你的家人?”

  “今天可不可以?啊,不行不行,太随便了,应该要先约时间。”

  “那我是不是要穿正式一点!靠!突然想起来,我衣橱里没有那种衣服,勉强算正式的也只有死鬼老爸娶我妈的那套西装……啧,好像真的要找时间去买一下……”

  他像个呆子一样晕陶陶地傻笑,一个人自问自答得好快乐,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此时的表现,十足就是平日最嫌弃的那种多话又啰嗦的菜市场阿婆……

  认识一个半月后,何必生终于要到她的手机号码。然后,他开始有事没事就传封简讯给她。

  问她吃饱了没?有没有睡好?早上做了什么?……

  此举吓坏了一帮兄弟。

  天哪、天哪!这是他们威风八面的生哥吗?他会拿着手机玩小女生的简讯游戏,还一边玩一边露出那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愚蠢幸福小男人的笑容……

  一群人跌破眼镜,不敢想象这么娘的行为他做得出来,幻灭得只差没学广告在地上打滚,哭喊“这不是肯德苦”……

  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想,他是很认真、很认真想牵她的手走下去,所以他还买了一堆手语教学的书籍、录像带,每天找时间拼命学。

  虽然他没看过她在他面前使用手语,但是她不会说话,学起来绝对用得到,她应该是贴心知道他看不懂,他学起来的话,以后沟通会更方便。

  他还告诉老娘,以后她会有一个很特别的媳妇,并严正威胁,她要是露出丁点轻视和反对,他就和心爱的琤琤搬出去住,让她当孤单老人!

  他和弟弟出去喝酒,拿她的照片出来献宝,强迫他们认同他家琤琤是举世无双、霹雳无敌可爱。

  三弟不懂看人脸色,白目一句:“还好,没有特别可爱。”让他一拳揍飞出去。

  “干嘛打我?”好无辜。

  “何必问。”理由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打得理所当然。

  再哀嚎一次,连大哥都嘲笑他。臭老妈,他要改名啦——

  还有一次,他们在每次约会的小公园,发现几只刚出生的小狗。

  没隔几天,狗妈妈断气了。

  五只初生的小狗狗仍偎在妈妈身边,呜呜咽咽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怜,然后他就听见他身边的女孩也呜呜咽咽了……

  再然后,就换他头大了!他最见不得她难过,只要她不哭,天大的事他都肯做。他埋了狗妈妈,然后威胁利诱加拳头,总算找到两个朋友愿意各领一只回去养。

  剩下的三只还安顿在公园里,那里有个隐密的小树丛,他在纸箱上铺了旧衣服保暧,一边部还有谁可以领养。

  看她那么痛惜它们,问她要不要带一只回去养,她想了好久,摇头。

  他是不晓得原因啦,她说不行,他也没细问,但是她每天都会去看小狗,喂食它们。

  有一次下着毛毛雨,她好急地跑来,脱下薄外套撑开来替它们挡雨,自己去淋得一身湿。

  他赶来就看到这个笨蛋蹲在那里被雨淋。

  岳珊珊老是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孩子?就因为她漂亮吗?

  坦白说,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他答不出来。一开始,是从那记清恬的笑容起了头,习惯了别人带着着异样的眼光看,就算不作奸犯科人家也不会觉得他是好人,但是她没有。她对他笑,完全没有杂质、干干净净的笑。

  他不知道自己哪一点让她相信是好人,他长得不帅,太过刚硬的脸部线条,不笑时看起来会很凶恶,连小孩都会被吓哭,但是她敢接近他,而且很真诚,没有保留地信任、依赖他。

  一次又一次,不知从哪里认定他很饿,带着食物来填饱他的胃。

  她很容易讨好,只要一朵公园的野花就能让他绽开笑靥。

  他浪荡了三十年,但是她有股沉静温柔气质,能挽住他的步伐,让他想在她身边停留,看着她笑,心情平静而满足,那是一种类似家的感觉!

  她是个心肠柔软又善良的小笨蛋,对那种妻离子散的画面完全没有抵抗力,只要让她碰上了简直比当事人还难过。她太纤细,她可能是他大男人的臭沙猪心态作祟,看到就是会勾起保护欲,想要捞进怀里好好疼惜。他一直以为,他不会喜欢那种太脆弱的东西,粗枝大叶的性子总是不晓得怎么珍惜,小时候老妈给他们三兄弟买了漂亮的水晶饰品,没三天就让粗手笨脚的他给摔坏了。

  认识她时,她比水晶还脆弱,他明明知道的,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想接近她,他告诉自己,只要小心捧好就不会摔碎。

  真的,他知道这次他会很珍惜,把她保护得好好的,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会为她做到。

  这要不是爱情,还会是什么?

  原来,全心全意爱上一个人,真的会着了魔,全世界只看见她。

  第4章(1)

  琤琤和一般人不太一样。

  这一点,何必生心里其实很清楚,相处两个月下来,饶是神经再粗也不至于全无所觉。

  他无法确切说出哪里不对劲,但就是知道,有些什么地方怪怪的。

  或许,爱情真的可以让一个人盲目,他完完全全让自己忽视那些不对劲,眼里只看见美好的部分,充满自信地认为,那些他可以包容、可以克服。

  直到——

  那个盲点被弟弟点出。认识她两个月,两个月都是在公园度过,完全没有新景点,他开始觉得,事情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一个人的时候,他会想象那种浪漫的约会,两个人手牵手在河堤边漫步,赏着夕阳,晚风轻轻吹拂她长长的头发……

  再不然就是一起喝杯咖啡,谈谈情、说说爱,深情相望什么的……

  好啦,以上纯属痴人说梦,基本上根本不可能发生。

  可是,就算浪漫的约会有技术性困难,离开小公园他却很坚持。

  不然人家问起,他们约会的过程居然只有每天在公园看老大打太极、阿婆跳土风舞、还有向个乳臭未干的死小鬼滚泥沙……传出去他拿什么脸见乡亲父老?

  她甚至连每天来公园和回家走的路线都一样,必定要以过他们初识的巷子,不走那条路,她就常规不会走了。

  好吧,真的路痴到极限的人他也不是没见过,会在住家附近小巷迷路的、上下班十多年来走的路线都没变换过的,这种人多得是,她还不算最夸张的。

  他暗暗说服自己,并且好说歹说,保证有他在,她一定不会走丢,她这才皱起小脸,很为难地同意踏出公园约会以外的第一点步见他的弟弟。

  “老大,我觉得!”一记火眼金睛扫去,识相的弟弟立刻闭嘴。他一低头,又是谋杀别人鸡皮疙瘩的轻柔慰哄,忙着当火山孝子,替心爱的人布菜。“多吃点,这个好吃!他们的话你当狗吠就好。”

  那个明虾好像很好吃……她偷偷看了一眼,又飞快收回视线。

  何必生立即起身,明虾整盘端到她面前,悉数孝敬。

  “喂喂喂,老大,那是我!”又一记冷瞪,瞪掉了后面的抗议。

  “堂堂七尺男子汉,和一个女孩子抢食物,你可不可耻!”一大把岁数都活到哪里去了,真是!

  “……”

  “明明说是一起吃饭——这样也叫‘一起’?”何必问瞟了眼隔着一条走道的对盯,与他心爱的、被拆散的无缘爱虾深情相望。

  回想稍早,大哥带她来的时候,她打死不肯靠近,他们友善地想握个手,居然把她吓得躲到老大背后发抖。

  老大居然还说!谁叫你长得獐头鼠目?还有你!心术不正,一脸禽兽样,难怪她会吓到。

  居然还怪他们长得不够美妙顺眼,吓坏他的小宝贝!他自己像刚从绿岛关出来的样子都没吓到人了,他们给他帅一百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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