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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仲仪好整以暇的回答,「我相信以你的能力,可以管理一个中上型企业,又为什么会在卡农呢?」

  简单几句话,问得潘才驹哑口无言。

  「我觉得,」官仲仪脸上虽然有笑容,但却没有笑意,「工作只有合不合适,而没有所谓的大材小用。」

  潘才驹眼中闪过工作狂的光芒,「六月重新装潢后,卡农会多出古文明的图书区,你有专长,在卡农绝对可以如鱼得水。」

  官仲仪笑了笑,他其实很想告诉他:我在哪里都可以如鱼得水,所差别者,只不过与之为伍的东西不同。

  在沙漠,他与狂沙跟爱吐口水的骆驼作伴。

  在雨林,他跟胖得快要飞不动的蚊子日夜共处。

  在加州,他四周围绕着美女。

  在台北,有童正熙。

  骆驼一只换过一只,蚊子一批飞过一批,加州美女年年有,但青春记忆却只有一个。

  他会来卡农,是因为童正熙在这里。

  以前分隔千里,他久久才会想起这个人。

  现在近在咫尺,他那沉寂多年的想念突然鲜活。

  不是迫切,他所期待的是见到她的瞬间。

  当年,他是搞叛逆的大学生,她是乖乖女高中生,再次见面,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感觉像是开盅前的最后一注,运气好,他可以重温年少时的心情,运气不好,就当这段时间是为母国贡献心力吧。

  「我喜欢这里的环境。」官仲仪的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我想我会很愉快。」

  潘才驹正想在说些什么的时候,咖啡送来了。

  他看见一抹淡绿色的裙角。

  「帮你们先介绍一下,这位是童正熙,咖啡馆的员工。」潘才驹并没有发现官仲仪脸上加深的笑,迳自说着话,「正熙,这位是官仲仪,下个星期开始就是我们的正式员工。」

  四目交错,她显然没认出他。

  正熙对他比出一个手势,「欢迎。」

  童正熙……官仲仪明白小毛所谓「吸引人」是怎么回事了。

  她的眼神成熟了,但唇角却还有着稚气微弯,看似矛盾,但却融合出一种奇特的感觉。

  不是女人,也不是女孩,而是介于两者中的微妙气味。

  「童小姐。」宫仲仪用着外交辞令,「幸会。」

  「叫我正熙就好了。」落下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她的表情突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蹙起眉,模样是打量的,「我们是不是……」一句话还没说完,她突然又露出那种受不了自己的表情说:「对不起,是我想太多了。」

  果然不能小看睡眠不足,哪,才两天没睡好,居然会觉得陌生人面熟。

  他们怎么会见过呢?顶多也就是人有相似,书上说的,既视感嘛,还好她紧急煞车,要是在三好先生潘才驹面前,上演对陌生男子说「你好面熟」的脱线剧码,她的形象就全毁了。

  不过,真的只是既视感吗?

  正熙偷瞄了那个名叫官仲仪的新同事一眼,他也正看着她,眉眼之间有着看好戏的捉弄,不是她在说,那种喜欢嘲笑跟捉弄别人的眼神,她一定看过,问题是在哪?在谁身上?

  是谁、是谁、是谁……她想着想着,突然间「啊」了出来。

  她伸出手指着他,对,就是这个人,害她一整年在公车站被迫目不斜视的罪魁祸首。

  「正熙?」

  她回过神,才发现自己的手还指着他,连忙放下。

  「怎么了?」潘才驹的声音。

  「我跟正熙是旧识。」官仲仪故意略她起鸡皮疙瘩的表情,「只不过很久没见,所以她一时间有点想不起来。」

  正熙瞪了他一眼,如果可以,她希望永远不要想起来。

  ***

  正熙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她在潘才驹面前啊了一声,然后宫仲仪说他们是旧识,于是,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头上了。

  当着潘才驹的面,她实在也不好意思说那些鸡毛蒜皮的过往,只好装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惊喜(或说是惊吓),拥抱,互问对方的近况,你笑咪咪,我也笑盈盈,和乐也融融……

  然后潘才驹说:「既然这样,就由正熙负责迎新吧。」

  卡农书馆的迎新并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而是很简单的熟悉环境兼两人吃顿饭。

  官仲仪当下就约了她周末晚上的时间,有外人在场,正熙几乎没有拒绝的理由,只好笑着答应了。

  「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他别有含意的说。

  她不得已介面,「那是当然的。」附上苹果般的甜蜜笑容一个。

  不想让潘才驹觉得她古怪,她只好对他表现出欢迎的样子。

  细细考虑过后,她带着刚回国的宫仲仪两两出现在华纳威秀,别误会,可不是看电影,就是吃饭而已。

  会选中华纳威秀的美食街,当然就是因为这里够吵够热闹,尤其是周末,挤满了学生与情侣,音乐,吆喝,电影预告,吱吱喳喳,在这种环境下,别聊天,埋头猛吃才是正道。

  「原本以为你不会记得我。」

  「我也很意外。」呜,实在不想跟他说话,不过装死也该有个限度,面对面还假装没听到就太没礼貌了,她那根深蒂固的国民礼仪不准她太过离谱,「我听店长说你在国外住了很久,怎么会突然想回来?」

  见她的回应比自己预期的要好,官仲仪微微一笑,「你已经说出原因了。」

  「因为很久没回来?」

  「嗯哼。」

  那就别回来了啊,她在心中呼喊。

  他的出现会伴随着那段不甚愉快的回忆。

  正熙记得,他曾经约过她,在她还是高中生的时候。

  他的表情非常的有自信,但眼神却带着玩笑的意味——她是年轻,但不蠢,她看得出来他在约她看电影时,完全没有喜欢眼前人的感觉,反而比较像是游戏,试探,更甚者,纯粹为了证明自己的吸引力。

  「看来,你似乎不太想跟我独处。」官仲仪微微一笑,态度很是惬意,就像口中的「我」是另外一个人。

  正熙看了为之气结,舀起咖哩饭,狠狠的吞下肚子,「当然。」

  「我很好相处。」

  「那不关我的事。」

  「我们是同事,以后会天天见面。」

  「我在附设咖啡馆,你在图书部,各有工作,不会常碰到的。」

  「卡农说小不小,但说大也不大,要见一个人很容易。」

  「要见谁?」正熙拉高音,在发现周遭的人已经开始注意他们之后,勉强放低了音量,「我?」

  他没说话,但脸上的微笑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没什么好看,阁下心意,小女子心领,不过我们没啥特别关系,不需如此劳神。」

  「童正熙,不要这样剑拔弩张。」

  「难道你还想我跳迎宾舞吗?」不知道为什么,很多她淡忘的事情在见到他以后逐渐浮上心头。

  她不太喜欢,那种感觉太不好了。

  「既然大家要做同事,那我还是先跟你说明白好了。」正熙放下汤匙,双眼直视着他,「因为你当初约我看电影的眼神好像在施着某种程度的恩惠一样,高高在上得让我想掐死你,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一瞬间烂透的感觉。我可以跟你和平共处,前提是你不要来惹我。」

  劈哩啪啦的说完,她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表情很是痛快,接着拿起汤匙,在嘈杂声中继续吃咖哩饭。

  宫仲仪轻叩桌面,「童正熙。」

  「干么啦?」

  「对不起。」

  正熙一怔,正在铲着餐盘的手突然间停下来。他说对不起?即将成为同事的考古菁英在跟她道歉耶!

  他勾起一记微笑,「没听清楚的话,我可以再说一遍。」

  正熙在心中忍不住哇了一声,是真的,不是幻听。

  他说:对不起。

  因为工作关系,她认识了一些经济上的中坚分子,他们分处于不同的领域,但唯一一样的就是永远不低头。

  淑女不说脏话,菁英不说抱歉。

  即使他们知道自己错了,也不愿意开口说对不起。

  人家都说对不起了,那、那——那就算了吧,得理要饶人,何况,那时她又不是像小白兔般的承受他的捉弄,对于他的孟浪,她也在言词上小小的修理了他一下,说他适合宁滥勿缺的女生之类的。

  正熙笑开了脸,「接受。」

  官仲仪伸出手,「和平了?」

  「嗯,和平了。」

  第三章

  考古最棒的一件事情--面对的都是化学仪器可分析的东西,官仲仪只要有足够的学识与胆识,便可胜任愉快。

  镇日泡在人骨与破陶瓦片中,他已经许久没接触一整群的活人了,这样说来或许有点恐怖,但事实的确如此。

  所幸,大学时期玩乐王的本能还在,没几日,官仲仪已将卡农少数员工的个性全摸得熟透:阿福好酒,技安喜欢高尔夫,大雄对火车有特殊喜好,唯一没有外号的孙佳成是那种在人群中见上一百次也不会有印象的,当然,他也知道这个毫无特色的人约过童正熙。

  「他的」童正熙。

  如果曾经喜欢过一个人,而她恰好又保有令人动心的特质——恰如其分的自信,偶尔的放松,以及大部分的认真,因为如此,要唤醒过往的心情并不是一件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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