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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郡书,今年参加什麽项目?」在田径队是主要棒次,在班上则是担任体育股长的张佳真拿著名单走过来,「一百?两百?还是一百跟两百?」

  孔郡书懒洋洋的,「陶法易跟谢永隅不是田径队的吗?」

  「可是你跑得比他们快。」

  「我没空。」

  「一百公尺而已,花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啦。」张佳真哀求著,「你总不希望看到自己班上什麽都最後一名吧?」

  孔郡书没有回答,但他唇畔的淡笑却很明显的告诉她:他并不介意。

  就在这个时候,班上号称打听王的三十八号同学无预警的突然从旁边冒出,「要交选手的名单啊?」

  刚刚遭受到挫败的张佳真一脸无奈,「嗯。」

  三十八号就著她的手看名单,唔唔唔的半天,咦了一声,「韩凯圣要参加男女混合四百接力?」

  选手名单刷的一下被孔郡书抽走,四百的地方的的确确写著她的名字,而且是她的笔迹。

  孔郡书拿著名单,「五十公尺可以跑上二十秒,这样也要参加?」这小妮子在搞什麽啊?她根本就不会跑啊!

  「我们班只有五个女生,瑞玲跟宛秀不想跑,淑云身体不好,她说想参加,那当然刚刚好,我找不出理由来拒绝。」张佳真笑,「而且我觉得凯圣这次真的超努力的。」

  「没事这麽努力干麽?」

  「少女情怀嘛。」张佳真嘻嘻一笑,「陈子奕的体育那麽好,凯圣当然不能差太多啊、」

  孔郡书扬起眉,「我不觉得凯圣喜欢他。」

  他相信圣玛莉有一半以上的人知道陈子奕喜欢韩凯圣,但也相信大家的眼睛都没有坏。

  陈子奕在捷运站等她一起上课,她隔天就改搭公车,他要送她回家,她则绕去室友工作的卡农书馆说要找资料,没那样早回去,自从送花让有花粉症的她喷嚏不断之後,他再也不敢轻举妄动送她任何东西。

  凯圣对陈子奕的殷勤,根本就是能辞则辞,能拒则拒,这样也算喜欢?

  「那是你觉得,又不是凯圣说的。」张佳真露出莫测高深的笑,「你跟她最近好像处不太好,所以才不知道。」

  孔郡书眯起眼,感觉有点危险,「她亲口跟你说的?」

  她露出「那当然」的表情,「大概十天前吧,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那家复合式面包店吃东西,我问她最近是不是在烦恼感情的事,她说是,一下结巴,一下脸红,看得出来她是动感情了,只是没把握改变现状会比维持现状好。」

  孔郡书心中一下打翻了许多瓶瓶罐罐。

  公主……真的跑掉了吗?

  他突然间想起第一次见到凯圣的时候。

  那时,他们都是国一新生,看到座位表上的「韩凯圣」时,他还以为隔壁坐的跟自己一样是个男孩子,没想到居然是个小女生。

  非常白净可爱,圆圆的脸上有一双白兔般的无辜眼神。

  他们就像普通同学一样,在走廊见到时点点头,平常则只说些「下一节是什麽课」之类的简单问题。

  开学没多久,她就在体育课上昏倒了,当时身高是全班之最的他,自然负起把她抱到保健室的责任。

  虽然暂时离开球场让他很不高兴,但奇怪的是,当他回到同学群中-时,却一直无法专、心於自己喜欢的棒球游戏,脑海中满是那个轻得不像话的女生--她有在吃饭吗?为什麽他抱著她走了那麽一段路都没有累的感觉?她的脸色很苍白,是不是很不舒服?她现在……醒了没有?

  下课後,他直奔保健室。

  驻校医生替她垫上了冰枕,黄色的点滴规律的坠著。

  她已经醒了,只是脸色依旧苍白。

  「你好些了没?」

  她点点头。

  於是他放心了,「那你休息吧,我走了。」

  待他起身,却发现她的小手拉住了他的衣角,「……我……别……」声音细弱,几不可闻。

  他弯下腰,「什麽?」

  「这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很怕……」

  这时,他才看出她眼中的不安。

  他在隔壁空床坐了下来,「那我陪你好了。」

  当时,他以为只要陪她到离开保健室就算大功告成,没想到人的心情却不由自己决定。

  他陪著她,守著她,从十三岁的小毛头变成芳华正盛的少女,她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胆小害怕,但他却还陪在她身边。

  一直在,不曾离开。

  第四章

  「卡农」是位於台北东区的高级书馆,艺术、文学、电影、考古等等原文书籍超过十万册,主要客群是需要参考国外文献的专业菁英以及外国人士,在文化圈中是颇有名气的书馆,在别处找不到的书可以去卡农问问看,但若连卡农也没有,其他地方也就不用问了。

  凯圣很常来这里找书,因为她的另外一位室友官仲仪,便是任职於此高级专门书馆。

  无论她的书单多麽杂,他总有办法在短时间内找到然後调货,其中甚至包括一本十多年前就绝版的油画书籍。

  因为相处愉快,两人的感情也算不错。

  这一阵子,凯圣躲在自己的牛角里,除了困扰自身,也会想到身边的人的恋情,就拿官仲仪来说,他是考古博士,同时也具有医生资格,长相非常俊雅,饶是这般人才,他喜欢的女生还是选择跟别人到伦敦结婚。

  可见爱情完全没道理。

  女子离开台湾的前一天,林辉煌约了凯圣一起去等官仲仪下班。

  「虽然我很惨,你也很惨,但是现在比起来,他是最有资格哀嚎的一个。」林辉煌说:「这个打击实在太大了,所以,我们要让他感受到友情的温暖,不要寻短才行。」

  凯圣觉得她说得太夸张了,她所认识的官仲仪冷峻温文,绝对不是会寻短的人,即使,她也认同那的确很惨。

  黄昏五点多,天空是种介於珍珠灰与中镉黄之间的颜色,凯圣与林辉煌在卡农书馆那座以钢骨与玻璃为主的三层楼建筑旁边闲聊,甚至还在林辉煌的强迫下两人模拟了官仲仪出来时一左一右扑上的画面,照林辉煌的说法是,「这样比较好。」

  凯圣照著练了,虽然她不知道究竟好在哪里。

  但无论如何,练习总算是有效果的,因为当官仲仪从阶梯上走下来见到她们两人时,俊雅的脸上出现了一丝笑意。

  「仲仪哥。」

  「官医师,官博士,哎喔,Doctor官。」林辉煌对於自己的双关话颇为得意,笑意盈盈,「要不要出去玩?」

  [去哪?」

  「我们的凯圣妹妹说想去成人场所见识见识,两个美女出现在夜店实在太危险,所以想请你担任我们的保镖啊。」

  「喔。」官仲仪转向凯圣,「是吗?」

  每晚八点前必回到住处的凯圣点了点头,「对啊。」说话之间,还附带一个看起来很努力装作对夜店有兴趣的微笑。

  「这麽刚好?」

  凯圣一阵心虚,「仲仪哥你在说什麽?」她虽然跟他才相处了几个月,但是他很聪明,她们这点小小的把戏骗不了他。

  「你不要为难我们的凯圣妹妹。」林辉煌见他怀疑,连忙跳了出来,「清纯小佳人跟倾城大美女陪你吃喝玩乐,别人求之不得,你还嫌啊?」

  结果他们没去夜店,也没回家,而是将车子开上了阳明山。

  虽然才十一月,但上山的气温偏低,微凉的空气中,三人下了车,带著林辉煌从便利商店买来的大堆零食,在宁静中看著与星光相映的台北夜景。

  林辉煌点了烟,「你明天去不去送机?」

  官仲仪反问:「为什麽不去?」

  「为什麽要去?」

  「没必要当仇人吧,何况,我们并没有开始。」官仲仪露出徐缓的笑意,「我在她身上看到了某一部分的自己,那个「如果……就能……」的自己,如果不去走上一遍,人生是不会甘愿的。」

  凯圣在旁边静静的听著。

  对他们来说,只是大人之间的几句话,但在她、心中,确有一些东西正逐渐形。

  因为她不习惯将、心事说出口,唯一能做的只有看。

  看到林辉煌的困惑,以及官仲仪的压抑。

  爱情没个准。

  就像官仲仪,他喜欢自己的同事,那个女孩子也喜欢他,但凯圣不了解的是,她为何还是选择了远嫁他乡?

  还有她……她莫名其妙对自己的好友脸红心跳,她很想他,但又不敢正眼看他,以前一起坐捷运上下课,放学後去街上晃来晃去的日子突然间变成记忆,那感觉好糟。

  「果然男女的确大不同。」林辉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可以花时间去爱一个人,但不会花时间去等一个人。」

  「我没你想得那麽痴情。」他十二月就要回加州了,整理好器材以及行李,大队人马便要深入沙漠,短时间内是与文明世界绝缘的,「我的人生没有为她稍做停留或是修正,感情?有。痴情?说不上。」

  凯圣眨了眨眼。

  眼前有一个颇怅然的前车之鉴,还有一个血淋淋的生聚教训,面对突然的感情疾走该如何是好?没有勇气像官仲仪那样坦然面对疏离,所以她能做的,唯一能做的也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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