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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办?怎么办?

  手机,手机,给我手机啊啊啊!

  没有,没有,她没有手机啊啊啊!

  为什么?为什么要拒绝妈妈买手机给她?就算以往都用不着,买了也是浪费,可是现在用得着了嘛,而且还非用不可咧!

  呜呜呜,怎么办,怎么办,现在她该怎么办?

  她满头大汗拚命问自己,愈问愈慌张,愈问愈是一脑子空白,连一个字答案也找不到,不过,在她认输投降之前,身体本能就接管了一切,下意识便使出除了尖叫以外唯一能做的动作!拔腿就跑。

  妈呀,救命啊!

  跑跑跑,跑跑跑……追追追,追追追……她拉腿没命的奔跑,不料后面的脚步声竟也跟着她跑起来,她差点当场晕倒。幸好,幸好,她没有干那种无意义的蠢事;没有,没有,她只是差点晕倒,并没有真的晕倒,而且,她很努力自力救济,埋头卯起来跑得更快。

  爸呀,救命啊!

  再跑跑跑,跑跑跑……

  再追追追,追追追……

  哇啊啊,后面的人竟然跑得比她还快,太过分了,她已经这么拚力逃命了,没有奖励,至少也要给她一点鼓励吧,譬如说,他们跑得一样快,她逃不脱,后面也追不上,然后,大家一起练奥运。

  呜呜呜,给她一点点鼓励嘛!

  继续跑跑跑,跑跑跑……

  继续追追追,追追追……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任何鼓励,只有没力,两脚跑得快抽筋了,沉重的书包在臀侧一下下的拍打着,更增加她的负担,没一会儿,她已经跑到快断气了,后面的脚步声却依然愈来愈逼近,眼看就要追上她了,她几乎可以感觉到后面传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吸热气,呼得她后颈寒毛直竖,胃里好像有一百只老鼠在暴动……不要,不要啊,她就快被追上了,怎么办,怎么办啊,她还能做什么努力救自己?

  有,最后一招,尖叫!

  对,要叫,就算叫了也没人会听到,她还是要叫,不叫一叫就壮烈成仁,她会死不瞑目。

  于是,她张大嘴巴,正准备试试看能不能把整个大台北地区的警察全都给“召唤”过来,不意,就在尖叫声即将离口的那一刹那,骤然发现前方不远处还有一位“路人甲”,那背影高高瘦瘦的,还绑了一条半长不短的马尾,拎着超商的袋子缓步走着!多半是到捷运站那边的7-11买香烟或啤酒。

  他们这附近只有一个男人留长发,因为懒得修剪,就是……

  “三哥!”

  又长又尖锐的叫声抖颤在漆黑的夜空中,音量保证可以创下全台所有分贝器的最新纪录,虽然跟原先计划的内容不一样。

  原以为自己已经没力气再跑多远了,可是在这一瞬间,狂喜点燃了她最后残存的力量,使她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一秒钟之内就飙到那人身后,三不管从后面圈住那人的腰际,十指互扣死命捉紧,还上了几十道锁,打定主意死也不放手。虽然不得已向他求救,但认识他的人都清楚得很,他最恨女孩子主动对他搂搂抱抱的,不管是谁,胆敢触犯他的大忌,下场都是唯一极刑:一脚踢到北极去勘查全球温室效应又使冰山融化了多少。

  记得有一回,他的女友!忘了是第几任!也突然抱住他,八成是想跟他撒娇吧,可惜用错了方法,某人当场就抹黑脸,反手一巴掌甩出去,砰一声那个女孩子就跑去和墙壁做最亲密的接触了,这还不够,他又上前一步追加踢出一只大脚丫子,咻一下那个女孩子已经像长脚的足球一样飞到大门外去了。

  当时那个女孩子就像螃蟹一样爬在大马路上,半边脸肿得像泡烂的猪肝,裙子翻开,里面竟然没有穿内裤,两瓣屁股光溜溜的,在太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好不刺眼,路过的甲乙丙丁戊己都看得目瞪口呆,嘴角牵蜘蛛丝,超惨!

  丢那种脸,那个女孩子大概在未来三十年内都会作没穿内裤的噩梦。

  此外,只要不惹到他身上去,他向来不管任何闲事,就算他老哥要被分尸了、他老妹要被强奸了,他也不会插半手,彻底的冷血无情,狼心狗肺的极致。

  而今晚她不但犯了他的大忌擅自抱住他,还打算硬丢给他一件很小很小的芝麻小“闲事”,按照他那种任性又暴烈的脾气,她实在不敢想象除了大发雷霆之怒的先赏她“五百”,再附赠一只大脚印之外,他还会追加什么手段来“招待”她?凌迟?不管怎样,现在情况危急,她也顾不了那么多了,要恨就恨,要踢就踢吧,先逃过眼前这一关再说!

  “呜呜呜……”叫完就开始哭,这是最后一招的附招,免费赠送的。

  “你想干什么?”果然,阴森森的语气,满满的怨恨,好像他全家人都是被她杀光的。

  “后面有人跟着我……”尽管恨吧,小女孩很有志气,说不放手就是不放手。

  一阵静默,然后,她发现自己身不由主地跟着他转了半圈,接着,自她头顶上传来低沉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怒叱。

  “滚!”

  立刻,一阵慌乱的脚步声迅速远去,就如同她所预料,当他发怒摆出一级凶相时,没有人会不害怕的。

  然后,另一阵静默,他不再出声,她也没出声;他不动,她也没动。

  不知过了多久,因恐惧而狂跳的心终于慢慢恢复平稳,泪水也逐渐止住,再花了一点时间准备好要让他踢到世上任一个角落去。最好不是踢回捷运站,不然又得重来一次了。

  终于,她放开了手,退后一步,闭上眼睛,咬紧牙根,准备好要让他一脚踹到北极,也可能是南极去。但……神奇的事发生了!

  他不但没有踢她,还捞起了她的手,缓缓走上回家的路,路途上,他一句话也没说,那修长而温暖的手却熨烫了她因余悸犹存而冰冷的心,直至回到她家门口,他才放开她的手。

  “进去。”

  她一语不发,立刻掏出钥匙来打开大门,进去,关上门,旋即把耳朵贴在大门上,倾听他拿钥匙打开隔壁大门、关门的声音,再挺直身,继续倾听他走在隔壁前院的脚步声,直至他的脚步声消失在屋内。

  然后,她低下眸子怔怔望住那只被他牵过的手,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满心不可思议,总觉得像是在作梦。

  罗家和曹家是隔壁邻居,前后三代将近六十年了,他们从小认识到大,虽然话没说过几句,但三天两头碰面,双方父母也不时聊起彼此的小孩,曹家的小孩都没什么问题,罗家的小孩也很出色,就是罗家老三跟“正常”这两个字有相当大的距离,这是左邻右舍公认的事实。记得小时候她也超怕罗家老三的,远远一看见他就躲,因为那家伙对任何人都很不客气,更正,是粗暴,他对任何人都很粗暴,一个不小心惹恼了他,杀人狂的凶相马上就秀出来了,人见人怕、鬼见鬼惊,要吓唬不听话的小孩最有效。

  每次电视报导说有凶杀案发生,她都以为是他干的。

  上国中时,又听说有好多女生倒追他,猜想得到,她们多半都是被他的外表给蛊惑了,可是一旦真的开始交往之后,她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结果可想而知,最快三天,最慢也不到两个月就分手了。

  就不信有谁受得了他那种阴晴不定,行事只凭一时心情好坏,一飙起火来就穷凶极恶的脾气。

  可没想到他今天却表现得这么反常,不,是正常,他生病了吗?

  ***

  两个多月后,曹北琪再一次匆匆自捷运站走出来,瞥一下手表,心头又咚了下,不过这回没有掉到地上去。

  十点多了?甜甜的脸儿沮丧的垮了,然后无奈的叹了一口气,自书包里掏出从没用过的手机来。呜呜呜,以后再也不参加什么诗歌朗诵社了,竟然拖到这么晚才让人家回家!幸好,鉴于两个多月前那件事,隔天她立刻去办了一支手机,现在才能够打回家向爸爸求救。可是……

  不会吧,十分钟了,家里的电话还在通话中,是谁的舌头那么长?

  她搔搔头,决定打爸爸的手机……不对,爸妈的手机总是一回到家就关机了;那就大姊的手机……也不行,这时候是大姊的热线通话时段;好吧,二姊的手机也是可以啦……

  耶,一样通话中?

  那只剩下弟弟的手机了……啊,差点忘了,弟弟正在考试,手机关了,那……

  那……还有谁可以求救?

  没有,一个也没有了。

  由于她的手机才办好两个月,根本没有多少纪录,除了同学及家人之外,也只有罗家的电话号码,可是罗妈妈全家人都到台中去喝喜酒了,虽然三哥没去,但他一定半字都不吭就给她挂电话……好吧,试试看,死马当活马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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