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猛然想起那句话——好男人不是已婚就是GAY。他既然大剌剌的公开征婚,那么就不可能已婚,那么他是后者喽?想要找个女人假结婚,好掩饰自己的真实性向?
从大一开始打工到现在,算算她工作至今也快十年了,其间遇过不少同性恋的同事或客户,她一向尊重他人的爱情观,但若是他真的想要用假结婚来掩饰自己的性向,欺骗台湾未婚的女性同胞们,那么她就无法坐视不管。
“宋小姐,以上是我的自我介绍,不知道妳有没有什么问题想问我?”梁正宇很有绅士风度地说着。
“梁先生,你是GAY吗?”
宋丹雅说不上自己究竟在气什么,她莫名的想知道眼前这个条件很不错的男人到底是不是GAY,如果是的话……如果是的话……她发现这个可能性远比生气,更教人感到失落和失望。
没料到美丽佳人的第一个问题会这么劲爆,梁正宇先是怔了下,然后不禁失笑了。
不愧是“老大”,问题犀利又直接,呵。
刚刚宋丹雅一走进餐厅,他一眼就认出她是一个多月前他所见到的那个“老大”,尽管当时只是惊鸿一瞥,却让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更教人惊喜的是,她是他今天征婚的对象!因此打从她坐下之后,他的目光就再也没有离开过她。
今天的她,不再是一身套装,而是穿着白色连身无袖洋装,外面套了件粉紫色的针织小外套,微卷的长发贴着双肩垂下,少了那晚所见的利落干练,多了分俏丽迷人,不变的是,神情依旧充满生气。
他刚刚的笑,除了是笑她的问题就跟她的人一样,率直有个性,同时也是因为很高兴能再次见到她。
看见她一脸认真地等着他的答案,他收起失笑,露出浅浅温和的微笑。
“我不是。”
“不是?”
“真的不是。”他语气真诚坚定。
宋丹雅虽然也不清楚自己干么要这么在意眼前的男人是不是GAY,但知道他不是,真的让她大大松了口气,刚刚莫名而起的生气也顿时消失了。
然后,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刚刚她太冲动了。
“很抱歉,我刚刚的问题失礼了。”她道歉。
“没关系,其实也有不少人问过我这个问题。”
“为什么你会想要刊登征婚启事?我的意思是,应该会有许多朋友想替你介绍女朋友才是。”因为他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我的亲人都在美国,再加上我几乎每天都泡在公司的研发室,因此我在台湾的朋友其实不多,好友不想我变成王老五,所以帮我刊登了征婚启事。”这个征婚启事是好友田承翰提议的,他不置可否,抱持随缘的态度,但此刻,他真的很感谢承翰。
“是吗?其实我能了解你所说的情况,工作的时间总是过得特别快。”宋丹雅落落大方的笑着。一直忙工作,转眼间就到了适婚年龄,她不也是?
“妳是营销企划经理,平日工作应该很忙吧?”梁正宇手上拿着她刚刚给的名片,那是一家知名的美商广告公司。
“嗯,是有点忙,不过我很喜欢我的工作,有挑战性也很有趣,有时一忙起来,整个部门真的像是战场呢。”提起自己的工作,宋丹雅美眸湛亮,神采飞扬。“我想将来就算结婚了,我也不会放弃我的工作。”
若是母亲知道她的想法,她可能又要被念上一顿,因为母亲平日就经常叨念着她工作太忙,结婚后就别工作了,就算要工作,也不能做这么忙的工作……
她父亲是公务员,母亲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在母亲的观念里,男主外女主内,这样安定平顺的生活对女人是最好的,老实说她也没有觉得当个像母亲这样单纯的家庭主妇有什么不好,只是那并不适合她。她会结婚,但唯有这份工作,是她的兴趣,她不想放弃。
她不知道眼前的男人对于她婚后想要继续工作有什么看法,他的家庭背景似乎和她家有些雷同,他父亲是大学教授,而他母亲也是家庭主妇,如果他想要的是个温柔的贤内助的话,那么今天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有可能也是最后一次。
“我觉得女人有自己的工作很好,我们公司也有许多职业妇女,选择自己想要过的生活,每天过得快乐充实远比什么都重要。”梁正宇认同她的想法。
他的话,让宋丹雅会心一笑,对他的好感又提升了不少。
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对第一次见面的男人有着莫名的好感,甚至有着不可思议的想法,就算将来两人没有在一起,她也希望可以和他成为朋友。
对彼此都有着说不出的好感,再加上关于工作的话题一聊开,两人一聊便是三个小时,聊到去掉了“梁先生”与“宋小姐”的称呼,相处的氛围自在悠闲,彷佛他们是一对许久不见的老朋友。
当两人走出餐厅,宋丹雅的手机响起,是母亲打来的。
“妈,好,我知道,我晚点就回去了。”宋丹雅简单的回着,结束通话。
“伯母要妳早点回去?”
“她以为我今天又到公司加班,我妈妈不太喜欢我太过热衷于工作。”她看了眼梁正宇,“抱歉,我并没有跟我的家人提起今天要和你见面的事,因为不是很确定的事,我就没有跟他们说了。”其实她是怕说了以后,妈妈会追问个不停。
“没关系,我懂。”梁正宇看着她低头将手机放进皮包里,觉得她下一秒可能会向他说再见,因此他开口问道:“妳有急着现在回家吗?”
“还好。”现在还不到四点。
“那么我们走走好吗?”
宋丹雅笑笑点头,两人往前缓步走着。
五月是台湾的梅雨季,之前连续下了好几天的绵绵细雨,幸好今天早上放晴,天气还不错,有着初夏的感觉,暖热适中。
“我刚刚忘了提我在台湾的‘家人’。”梁正宇看到宋丹雅露出疑惑的表情,他笑道:“虽然我的家人都在美国,不过在台湾我有个‘小’家人,那就是达达,一只我养了五年的米格鲁。”
“你、你有养狗?”宋丹雅表情僵了下,然后故作镇定。
“多年前我的一个下属搬新家,新公寓不能养宠物,刚好我的公寓可以养,因此就认养了达达,假日我常带达达去骑脚踏车和跑步,牠是最佳的运动伙伴。”虽然不确定宋丹雅对自己的感觉,但梁正宇想让她多知道一点自己的事。“对了,妳喜欢吗?”
“嗯?喜欢什么?”宋丹雅有些心不在焉。
“妳喜欢户外运动吗?”
“我是有运动的习惯,不过……”
“不过什么?”
“没事。”宋丹雅收了话。看得出来他常做户外运动,因为他不像一般上班族皮肤偏白,而是健康的小麦色,脸部的肌肉也没有松垮垮的。
察觉到宋丹雅脸上的笑容不见了,梁正宇忍不住问道:“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说,我担误了妳的时间,妳还有其他的事?”
宋丹雅看着他,一时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其实她不是有事,而是……
“很抱歉,也许我不该担误妳的时间,我只是很想多和妳相处。”梁正宇很清楚自己对她的感觉,她的美丽、她的自信、她的神采奕奕,完全让他着迷。“如果可以,我很希望可以和妳以结婚为前提交往,妳愿意吗?”
第1章(2)
对于他提出交往的要求,宋丹雅相当惊喜,也感到很开心,只是,她可以答应吗?
若是刚刚他在餐厅里这么说,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答应,因为经过三个小时的聊天,他谈吐优雅,说话也很有见解和深度,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好感度可能早已经破表了。
但是现在,她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他的爱犬是他在台湾的家人,但她从小就怕有毛的动物,不管小狗小猫甚至小兔子有多么可爱,只要有毛的,她都害怕,一点都不想要靠近,爸爸说可能因为她四岁的时候被邻居家养的小狗咬过,从此心里有阴影。
再者,她平常是有运动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做一百个仰卧起坐来消耗热量,保持自己小腹平坦,但是她不爱户外运动,不喜欢去晒太阳,所谓一白遮三丑,她一点也不想晒黑,甚至平常还擦美白乳液保养呢。
可是他说他最喜欢假日到户外做运动,和他家的爱犬……
宋丹雅内心感到很挣扎,她不否认自己对梁正宇有好感,也很高兴他提出交往,但是他最喜欢的两件事,却是她最不喜欢的两件事,该怎么办?
如果老实跟他说,那么他们会不会谢谢再联络,连朋友也当不成呢?可是如果不说的话,那不就是欺骗了吗?
她有过两次恋爱经验,高中之前她都认真读书,初恋是大学学长,两人在一起两年后他移情别恋,和她班上的女同学交往,每次见到他们这么高调,说不难过是骗人的,之后她拒绝再谈校园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