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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密 楼雨晴

  每个人的一生当中,或多或少都做过一些亏心事,有些转眼便忘,远远抛诸身后,有些却会往心底藏,成为无法宣之于口的秘密。

  你会永远记得自己在人生中的某一年、某一日,做了这么一件有愧于心的事,背负着深沈的亏负与疚悔,它化成一只小虫子住进心里,日积月累,一点一滴啮食着良知。

  每当午夜梦回,那深沈的、无法挽回的遗憾,一遍遍折磨心灵。

  而后,用余生的每一日回忆那一天,悔不当初。

  夜夜,无法安枕;余生,日日愧悔。

  直到——

  死亡将秘密永远尘封。

  第1章(1)

  隔壁搬来了新住户。

  风和日丽,阳光灿灿,农民历记载宜开市、破土、纳采、入宅及安床的好日子。

  董允乐由冰箱抱出两桶清凉消暑的冰淇淋,一桶递给占据窗口最佳视野的好友——其实应该也不太需要,她眼睛吃的冰淇淋已经很足够了。

  “小静?”瞧丁芷静看得目不转睛,是有这么迷人吗?

  顺着二楼窗口朝下望去,巷口停了辆小发财车,男人一手便将三个迭在一起的纸箱扛上肩膀,看起来轻易得像拎豆腐一般,贲起的肌肉线条Man得足以教方圆一百公尺的女人失声尖叫。

  坦白说,那并不像她在电视里看到的那种拳击选手般虬结吓人的肌肉,有力的线条分布在肌理分明的臂膀上,充分展现豪迈的男人味,性感而不浮夸。

  真的,并不难看。

  更诚实来说,连她这种不特别偏好猛男的人都觉得赏心悦目,难怪好友看得目不转睛。

  男人来回搬了几趟,无袖汗衫在炎炎烈日下早已湿透,索性脱了上衣继续奋战,这让窗口的某人更是看直了眼。

  “帅。”

  董允乐翻翻白眼。“丁芷静,擦擦你的口水。”

  任何人看见她此刻的模样,绝对会将她定位为万年花痴,但她不是,真的不是,她只不过是——

  对猛男有无可救药的偏执而已。

  一个人的喜好真的和成长环境有密不可分的关联。

  芷静从小在单亲家庭中长大,孤儿寡母相互扶持的日子里,让她极度羡慕家里有个强壮的男人,可以一口气将孩子扛在肩膀上、可以和孩子玩飞高高游戏,厚实的胸膛挡风遮雨兼做苦力,无所不能。

  她却正好相反,小时候居无定所,轮留寄宿在几个亲戚家,总是看见舅舅殴打舅妈和小孩,只要拳头抡起,伤害便随之降临。

  她讨厌男人的蛮力,或者说——其实是害怕。愈是强大的力量,摧毁的力量就愈可怕,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破坏原有的宁静与和乐。

  原本住在对面的那户人家也是。男主人其实人还不错,大部分时候都是好好先生、好好爸爸的模样,只是偶尔喝了酒,有几回受不了妻子唠叨又小心眼的性子,会失控上演全武行,对妻子挥拳相向。

  虽说那妻子的泼辣性格也不遑多让,但哪及得上男人的天生蛮力,每每教对面的她看得心惊肉跳。

  反正——她就是对粗犷型的男人心存阴影啦!

  仿佛察觉到异常的凝注目光,男人停下动作,仰首朝她望过来,她闪避不及,视线冷不防与他对上。

  居然大白天偷看男人,还被事主逮个正着!

  超丢脸!

  倍感羞耻的当下——

  砰!她下意识用力关上窗。

  “你夹到我的手了。”冷冷的、没有情绪起伏的嗓音吐出。

  “啊!”她当下吓了个魂飞魄散,连忙拉来好友的手查看。“对不起、对不起,你有没有怎样——”

  “我开玩笑的,你太认真了。”

  董允乐完全僵化。

  有人会用不苟言笑又正经八百的口吻告诉你,她在开玩笑吗?

  没错,这个奇葩办到了。

  “请问——笑点在哪儿?”她就算用再高倍数的显微镜都找不到啊!

  对方显然也被困扰住了,细细的眉蹙了下。

  “因为表情?”所以不好笑?

  “不完全是——”最主要的原因,是丁芷静有让窗外明明是炎炎夏日,屋内却飘下六月雪的能耐——

  “面瘫?”她突然又冒出一句。

  “你饿了吗?巷子出去有一家新开的面摊,正在打折——”太习惯好友毫无预警换话题的速度,她完全不困难地迅速跟上。

  “我也是这样回答他。”

  回答谁?现在话题又飘到哪里去了?

  虽然和眼前的人当了十多年的朋友,她还是无法适应这异于常人的家伙的思考模式。

  董允乐闭了闭眼,痛定思痛地迅速决定从这个诡异的话题抽离。

  “所以你现在是要吃面,还是看帅哥?”

  丁芷静奇怪地瞥她。“他不帅。”

  但是看起来很强壮,是她喜欢的型。

  她的行为已经回答了——打开窗户,趴回去继续看猛男。

  “欸,我刚刚这样突然把窗户关上,好像很失礼?”董允乐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

  其实只要礼貌性地笑一笑,假装刚好要开窗透气就好了咩!

  唉,一切都怪自己作贼心虚,小时候爸爸就常说,她做不得坏事,只要一心虚就完全无法遮掩。

  但愿别因此惹恼了对方才好,她虽不指望多敦亲睦邻,可好歹别冷眼相向啊!

  见好友再度神游太虚,她叹了口气,再度坐回去继续吃冰淇淋,只不过——一个是用眼,一个是嘴。

  而她的新任芳邻、身材很赞的猛男,再也不曾抬头朝这儿望过一眼。

  一次都没有。

  她曾经以为,自己那天小家子气的反应可能惹他不快,可是后来看看,应该也不是。

  新邻居天性寡言,对每个人都不熟络也不往来,并不单单只针对她。

  男人的生活很规律,每天早上固定七点晨跑、家里不开伙,是手艺不好还是懒得煮不得而知,晚上会一边看电视一边拖地或做点家事,会抽烟但是不喝酒,十二点准时熄灯就寝,还有——超怕热。

  为什么会知道这些?绝对不是她有当变态偷窥狂的癖好,她说过了,这型的男人不是她的菜。她会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每天早上她在早餐店工作,他晨跑完会顺便跑过来买早餐。

  结束早餐店的工作,她会到大卖场接续第二份工作。这家大卖场是附近最大、商品品项最齐全的超市,所以邻近居民大多会来这里添购日常用品,他来时从没采购过鱼肉生鲜等食材,因此她判断他家中不开伙。

  有时大卖场排轮休,早餐店的工作到一个般落,她偶尔也会去“好妈妈快餐店”兼个小差,有几回遇到他出来解决中餐或晚餐。

  有一回,他眯起眼,视线在她脸上多停留几秒,大概是在思索见到她的频率也太高了点。“你到底有几份工作?”

  “正式的吗?两份。偶尔有空兼点小差不算的话。”她一面回答,双手制落地包好便当。“您的排骨便当,七十五元,谢谢。”

  当然,她又不是超人,偶尔也是有休息的时候。晚上没排班,她会待在家中整理堆积了一个礼拜的家务,有时在阳台洗衣服,会看见他在拖地,他从不拉上窗帘,让对面的她好几次都看见他拖到一半就停下来,整个人黏在电视机前面动也不动,一个地拖了一个小时才拖完——因为阳台的洗衣机标准洗程一小时,她回去晒衣服顺便帮他计时。

  再来是超怕热这点——啧,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就说他都不拉上窗帘咩,天气太热他就会裸着上半身,老穿着一件短裤满屋跑地秀身材,要是芷静住这里,肯定每天鼻血流不完。

  对了,还有每晚大卖场打烊前,他固定会来买一包烟。

  综合上述,他们之间每日的交集还不算少,加上住得近,即使不刻意,对他多少也有些初步的认知。

  但就算是这样,别以为他们见了面就会哈啦打屁个几句“吃饱没”、“今天天气不错”之类的,基本上,他们极、度、地、不、熟。

  真的,不盖你,每天见面频率如此之高的情况下,从他搬来至今,他们累积起来的对话次数,如果扣除掉工作上的应对话语,十根手指头来数都有剩,平日街头巷尾遇到,了不起就是点个头,至今她还没看过他脸上出现没表情之外的表情。

  因此,她追加个淡漠寡言的结论也是其来有自吧?

  这天,她一如往常,结束早餐店的工作以后,先回家冲个澡,顺道喂喂她的爱猫。

  大卖场的上班时间是下午三点,通常她可以有三个钟头的休息时间,两点半出门,步行约莫十分钟路程,预留十分钟作为打卡及交接班等准备工作,然后十一点打烊,顺利的话结账工作可以在半个小时内完成,回到家再冲一次澡,上床睡觉差不多是十二点。

  这样想来,她生活也挺规律的嘛。

  她搔搔爱猫,趴在沙发扶手上看着它大快朵颐。“今天早餐店的客人说要帮我介绍男朋友耶!我就跟以前一样,笑笑回答‘再看看’啊。拜托,赚钱都来不及了,哪还有时间交男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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