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没想到一搬起棉被,害他顿时很想睡觉,又或者,体力真的无法跟年轻时相比,那时候几天几夜没有睡觉都无所谓,现在看来是不行了。
不过这么一睡,精神恢复了不少,不过应该吓坏她了,看她的眼睛红红的,该不会偷偷哭了吧?沈季尧宠溺的伸手摸着她的头。「这只是个意外,我没事,不用担心。」
怎么可能不担心?梁维芯没办法教自己别在意,既然如此,那么他在台湾的这段时间,就由她来看顾他的身体健庚,从三餐开始。
「你这样不定时吃东西不行,我看这样好了,以后早餐我会多做一份,你就过来一起吃早餐。」反正她每天早上都会自己做早餐吃,那是跟他分手之后养成的习惯,她必须独立自主,身体健康当然很重要。
「好。」沈季尧点头。
「至于晚餐,如果你可以准时下班,就传个简讯给我,我会帮你预留一份,这样好吗?」
「好。」他再点头。「那假日呢?要包下我的三餐吗?」
这回换梁维芯说好,没有犹稼。
下午沈季尧开车送梁维芯回到公寓,因为他还有资料留在公司,得去一趟,所以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前往公司。
梁维芯经过警卫室,看见快递公司的送货员正请管理伯伯签收物品,她微笑的点点头,然后往大厅走,没有发现送货员见到她时,一脸困惑。
「你是梁维芯吗?就读台南市X义小学的梁维芯?」
闻声,她回过头,讶异送货员怎么会认识她,居然连她念什么小学都知道,他是谁?
「看你的样子,还是跟从前一样笨门送货员脱下帽子,皮肤相当黝黑,五官深远,咧嘴一笑,露出整齐白牙。
梁维芯张大眼睛,身体不自觉有些僵硬。
「你你你……」她紧张得结巴了。
「怎么,总算认出我这个老同学了,哈哈哈,没错,我是高子强。」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她,自从小五转学之后,他就不曾再见过她,算算至少有十六、七年了。
真的是高子强!老实说,他变化挺大的,皮肤比以前黑得多,若不是他说的话和笑容,她恐怕认不出来,可是他却看一眼就认出是她,太夸张了,也让她感到很恐怖,当然,小时候可怕不好的记忆全涌上。
「你是怎么认出……」
「是想问我怎么认出你的吗?认出你有什么困难的,因为你是我的初恋情人,所以就算你七、八十岁,我一样认得出来。」高子强大刺刺的说着。
「你你……你现在是在说什么,我怎么会是你的……初恋情人?」是她听错了吗?那个总是爱欺负她的小霸王,居然说她是他的初恋情人?
见到她一脸惊讶,高子强倒是笑了。「干么这么惊讶,我可没有说谎,你的确是我的初恋情人,国小的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你。」笨笨的、不怎么聪明,可是皮肤白,长得很可爱。
梁维芯眼睛睁得好大。「但我的记忆里,你一直在欺负我。」
「你就看到那些,都没有看到我对你好。」还是跟小学一样笨。「你数学考不及格被留下来订正,教室里只剩下你一个人,我怕你会害怕,所以才会留下来等你的。」
「什么?」他不回家是因为要留下来陪她?她还是无法相信。「可是你拿我的考卷笑我,又拉我的头发。」
「那是因为我在生气,也不想想我是刻意留下来陪你,你却完全不理我,我不拿你的考卷,你会看我吗?我不拉你的头发,你会跟我说话吗?」说完,高子强忍不住笑骂了句白痴。
梁维芯完全呆住,说不出话来。所以说,他欺负她,是因为他喜欢她?真的好难懂喔。
见他上前,她下意识的后退,没办法,小时候怕惯了。
「你不用这么害怕,我不会再欺负你了。」高于强切了声。「没想到会在台北遇见你,小五那年我家搬到台北,后来我爸开了间快递公司,现在由我继承……对了,你怎么会住在这里?以你家的雄厚财力,应该是住在信义区那边的豪宅,不是吗?」
「我毕业后就没有跟我爸拿钱了,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房东你也认识,是君君,沈君君。」
「你跟沈君君租房子?真是奇怪。」小学时,她们的家境天差地远。「你跟沈君君租房子,那么你现在还跟沈君君的哥哥交往吗?我高二那年暑假回老家,跟同学打听过你的事,知道你跟沈君君的哥哥在交往。」
「不,我们已经分手了。」他还曾打听过她的事,难不成他是真的喜欢她?
「沈君君她哥一看就很厉害,会甩了你理所当然,所以说嘛,你那个时候应该喜欢的人是我才对。」高子强的手机此时响起,打断他们的谈话,之后他赶着去送货,不能多聊。「同学,难得遇上,我们交换手机号码,有空一起出来吃个东西,叙叙旧。」
「我想不用交换手机号码了,我们只是偶遇……」她跟他的交情好像没有好到可以叙旧吧!
「快点,我赶时间去送货。」他不理会她的婉拒,抢着手机催促着,「电话号码告诉我。」
梁维芯不想耽误到他的工作,无奈之余只好勉强告知她的手机号码。
高子强随即储存。「同学,有空我再打电话给你。」
看他匆勿离去的背影,她真的觉得好奇妙喔,因为她根本没想到会再遇上他,只是对于她是他的初恋情人这个说法,她还是无法置信。
第5章(2)
沈季尧坐在会议室里,神情专注的听取分公司各部门主管的报告,特别是业务部门的推广企划,关系着公司未来在亚洲地区的发展。
Dsun软体科技公司,是由三个麻省理工学院研究所毕业的学生,在波士顿共同成立的,原本名气不大,但两年前,在微软找上了这间小公司合作后,顿时让它声名大噪,前阵子还被杂志评选为全球最顶尖的资料库软体公司。
创办人之一,同时也是公司的总裁沈季尧,此刻正坐在台湾分公司里开会,让与会的主管们个个无不战战兢兢的,见到总裁皱了下眉头,便紧张不己,但紧张归紧张,可以与这么厉害的人共事,他们仍感到很光荣,更希望可以得到总裁更多的指导。
会议结束后,业务部的夏经理邀请总裁参加他们部门的聚餐。
「不了,已经有人煮好晚餐等我回家。」沈季尧说得淡然。
旁人却听得很惊讶。总裁目前不是单身吗?但看看总裁一脸幸福的样子又不像在说笑。
于是有人问:「总裁,您交新女友了对吧,是新女友帮您煮晚餐?」
怎么,他看起来像是有新女友吗?沈季尧笑了笑,没有多说什么,但大家一看便知晓,没错,总裁有新女友,看来外面有一堆女人要心碎了。
此时有人看见夏经理手上拿的是新手机,重点便全部移到他身上了。
「夏经理,你换新手机了,还是最新款的iphone耶。」
夏经理得意不已。「没错,这是最新的iphone。」他买的是水货,因为台湾还没有上市。
「看起来很赞。」
「还好啦,我想总裁应该早就使用这款新手机了。」总栽之前住在美国,又贵为科技总裁,重的当然是最新款的手机。
「不,我现在用的还是第一代的iphone。」沈季尧拿出自己的旧款手机,不在乎下属那惊讶且不可思议的表情。「只要东西还可以用,使用起来也很便利,我就不会换新的,那太浪费钱了。」说完,便先行离去。
夏经理看着总裁走出会议室,还一脸的愕然。
「夏经理,你就算要巴结总裁,至少也得先了解一下总裁的个性,他最不喜欢的事就是浪费,我看你被记上一点了。」有人调侃的笑说着。
夏经理回到办公室后,马上上网搜寻总裁大人的资料,找到了一篇一年多前他接受杂志访问的文抢,关于私生活方面,总裁说的不多,但特别提到自己不喜欢浪费,就算被人说是小气也无所谓,原来是真的,看来他以后得更加注意,因为他可是很崇拜总裁的。
沈季尧下了班,直接来到梁维芯的住处。
自从他上次在育幼院「昏倒」后,两人不但每天一起吃早餐,晚餐也是,每餐都非常丰富,像今天晚上,连牛萎都上桌了。
「你不是不喜欢吃牛葵?」她一向不喜欢吃看起来怪怪的食物,牛萎就是其中之一。
「我现在喜欢吃了,你也要多吃一点。」像是要证明她真的喜欢吃,她马上夹了一口送进嘴里,但咀嚼了许久才吞下。
明明不喜欢还硬吃,那表情像是吃到黄连似的,看得沈季尧都快摇头。她演技太差了!不过这道菜应该是特地煮给他吃的,听说牛萎可以整肠健胃,其实他只是偶尔会胃痛而己,不过最近经过她的调养,几乎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