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天言情小说 > 招夫进宝(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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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可是我知道你是我媳妇儿,我们在一起的地方,就是我的家。”他回得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

  康沐雨听到他的回答,心在哀号,握着兔肉的手一紧,“你瞧瞧这四周破败成这样,这是间废弃的山神庙,怎么会是你的家?”

  “为何不成?我们很穷,穷苦人总是四处为家。”

  她被他的话弄得有些无语。

  “你方才说很久没吃肉,好不容易有些钱买烤鸡,却被我吃了,你看起来很难过,所以我知道,我们很穷,穷得只能以破庙为家,连肉都没得吃。你没银子,可还是花了所有的银子给我买鱼补身子,所以你对我很好,一定是我媳妇儿。”

  康沐雨全身无力,这个男人虽然忘了一切,不过分析起事情来有条有理,说得头头是道,只是事情真的不是他所想的那样啊。

  她只能肯定一件事,就是自己真的很没出息,连头被撞得忘了一切的男人都能一眼看出她很穷……

  “只是媳妇儿,”男人侧着头,眉头一皱,“我有一点想不透,我方才进山,发现山里有些野兔,数量虽不多,但也不至于让媳妇儿你没肉吃。”他努力回想,却什么事情也想不起来,“我是不是昏迷了许久,让你受委屈了?”

  “这位爷,我不是你媳妇儿,而且你也没昏多久,差不多一天一夜罢了,了不起两天一夜。”连昨天白天都算进去。

  她的脑子里飞快的动着,目光看见竹篓里的剑,连忙拿了起来,道:“记不记得这个?这把剑是你的,不过现在被我拿来砍柴。这剑又轻又好使,轻轻一挥,木头就断成两半,比柴刀好用。”

  第五章 你以后叫进宝(2)

  在她期盼的目光下,他伸出手将剑握在手中,藉由火光看着剑身上的铭文……莫名的,他就是知道这是内功心法。他的眼底闪着锋芒,这确实是好东西,但他还是没想起什么,“你喜欢这剑?”

  康沐雨微愣了下,原等着他能想起什么,压根没料到他沉默了老半天,却只是问她是否喜欢这把剑?

  她呐呐道:“好东西,自然喜欢。”

  “给你。”他想也不想的把剑给了她。

  她一惊,“给我?!我又不会功夫,你给我剑做什么?”

  “随你,既然砍柴好用,就让你拿去砍柴。”

  她愣愣的看着他把剑硬塞到她的手中,若剑有灵气,听到这男人的话应该会垂泪。

  她重重一叹,将剑给放到一旁,手中叉着兔肉的树枝也塞给他拿着,接着不死心的从自己的衣襟掏出怀中的瓶子,双眼闪着亮光地看他,“你认不认得这个?”

  他没有伸出手去接,只静静的打量,然后摇头。

  “你再努力想想。”康沐雨摇了摇手中的瓷瓶,“里头有八颗体魄丹,平常人家花重金都未必能取得一颗丹药,但你却足足有一整瓶,所以你的身分肯定不一般。”

  她的话勉强勾起了他的兴趣,他伸出手拿走瓷瓶,在她期待的目光底下倒出里头的丹药。

  “只有两颗?”他疑惑的问,她方才明明说有八颗。

  “因为……”康沐雨不自在的清了下喉咙,“在救你的当下,我已经喂你吃了一颗,今天我到青云阁寄卖了五颗,留着两颗是因为怕你的身子有变,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寄卖?”

  “是啊!”她下意识的垂下了头,这算是他的东西,自己不告而取实在说不过去。“去卖银子……”

  “卖得好。”

  她闻言激动的抬起头看着他,“真的?!”

  “嗯,卖了有银子,媳妇儿可以有肉吃。”

  说不出该笑还是该哭,康沐雨苦着一张脸,“你别再管我有没有肉吃了,你仔细想想,你手中拿的是练武之人的宝贝,这药里有灵芝、雪莲和千年人参,所谓百年为人,千年成参,要说起死回生,就得要千年人参不可,你看你这么壮,就知道——”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眼睁睁的看着他将两颗体魄丹丢进嘴里。

  他的动作太快,她根本来不及制止,丹药已经被吞进了他的肚子里。

  “你在做什么?”

  他将丹药咽下喉,眉头微皱,“味道极苦,不好吃。”

  康沐雨的声音忍不住扬高,“这是丹药!是丹药——贵在效用,不在好吃。你怎么眼睛也不眨一下就吞了?”

  这家伙肯定是个败家子,一口吞了千金难求的两颗丹药,她霎时只觉得星月无光,却见他一副天塌了都没他的事似的回视她,还将空了的瓷瓶还给她。

  “再买就好了。”

  她觉得头晕,有些委屈的看着手中的空瓶,“我不过才摔了你一下而已,怎么可能就把你摔傻了?”

  他耳尖的听到了她的话,“你摔倒我?”

  康沐雨神色一变,连忙正色,替自己急急辩解,“我是不小心的!真的是不小心……”

  看着他怀疑的眼神,现在说自己不小心好像太多余,所以她也放弃解释,从地上爬起来,站在盘腿而坐的他身后,小心的在他乱发中找到了肿了一块的后脑杓,这么结实的身子,上头大小伤痕都可以刻成棋盘拿来下棋了,怎么可能脑袋如此脆弱,让她轻轻一摔就给摔傻了……

  他依然动也不动,静静的任由她在自己头上摆弄,只有在她试探的用手触着他肿痛的地方时,才意思意思的嘶了一声,提醒她小力些。

  “没道理、没道理。”康沐雨失神似的喃喃自语。

  他抬头看她,不知为何,虽然脑子一片空白,他却没有半点的惊慌失措,反而她一副深受打击的模样令他觉得有些不开心,“你真的不是我媳妇儿?”

  “不是。”她苦恼的坐了下来,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兔肉,继续吃,希望肚子饱了之后,她的脑子能想个办法解决现在的事儿,“我叫康沐雨。”

  “康沐雨。”他重复了一次,目光须臾不离她的脸,“你不是我媳妇儿,那我是谁?”

  这个问题可问倒了她,“我不知道你是谁。”看着他不修边幅的外表,她老实道:“我发现你的时候,你已经浑身是血、昏迷不醒的倒在溪边。昨儿个救你时,我在林里待了大半天,采了些药材,但一路上都没见一点血迹,所以我猜你十有八九是沿着溪谷而行,所以路上才没有你的血,最后你应该是体力不支地倒在溪边,被我救了。”

  听她叙述,他的伤似乎很严重?

  “你真不是我媳妇儿?”

  她忍不住要翻白眼了,“不是。”她的语气很坚持,除了这句话,他老兄能不能问点别的?

  “你不是我媳妇儿也无妨,我会对你负责。”

  “负什么责?”她一愣。

  “你照顾我一晚上,孤男寡女的,让你名声有损,我自当负责。”

  她忍不住脸一红,也说不清是害羞还是生气,“这大可免了,我照顾你是为了救你,无损我的名声。”

  他的反应只是淡淡的瞄了她一眼。

  他的眼神令她的心一突,好似又见到当初救他时,他突然瞠大、像要取她性命的眼神,她不禁觉得自己还是不要与他争辩为好。

  “算了,这事儿以后再说。只是如今你什么都忘了,连名字都不知道,这可怎么是好?”

  “你是我媳妇儿,你想怎么叫我便怎么叫我。”

  她在心头无奈一叹,绕来绕去都是媳妇儿长、媳妇儿短……

  “你的意思是——让我给你起个名?”

  “你开心便好。”

  这人还真是随便,康沐雨吃着手中的兔肉,不用别人说,她也知道坐在一起的两人看起来会有多可笑。她是南方人,本就娇小,加上自小身子弱,所以虽然已经将满十八,外表看来不过像个十几岁的孩童,而他不知来自何方,却比她所见过的任何一个北方汉子都长得高大,她连他的肩膀都不到,他一掌就能把她给拍死,现在他却硬是把她当媳妇儿……

  不过,当他媳妇儿好像也不是一点好处都无,至少他身手很好……“你很会打猎?”

  “这不难。”

  “对你不难,对我可是困难重重,我以前也不是没想过抓只兔子或山鸡来吃,可是最后都以摔得鼻青脸肿收场。”这山里的野味不少,但都很机灵,对她这种不会武功的人来说,只有看的分。

  “以后不会了,我护着你。”

  这辈子还没人如此正经八百的说要护着自己,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陌生人没来由的令她感到安心。

  想想这也正常,毕竟任何人身旁有这么一个高壮的汉子护着,都会觉得心安。

  “好吧!事已至此,多想无益。”康沐雨很快的决定,“我既然在山神的 面前起誓要对你不离不弃,所以在你还没好前,我一定会照顾你。我先替你取一个名字,之前我救了招财,现在又救了你——你们就是对难兄难弟,以后我就管你叫进宝,你听听,招财加进宝,多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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