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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离歌虽不懂验尸,却也知正常人遇袭定会反抗,除非他在死前便已陷入昏迷。果然,他正想着,云初夏已探向死者的鼻间,挑起了眉,“果然是中了迷药……霍世子,敢问你吐完了没?”

  一旁吐得昏天暗地的霍子逾因伤了脚,是坐着轮椅被人给推来的,此时正一脸苍白无力的捂着嘴,不停的挥手表示还没。

  云初夏翻了翻白眼,可不管那么多,朝他走去,不由分说的把人往尸体前一推。

  “你、你要干么?”霍子逾吓得花容失色,忙伸手捂着自己的眼,也不顾那双手方才才捂过那呕个不停的嘴。

  “这人你识不识得?”云初夏问。

  楚离歌闻言也走近一看,双眉倏地拢起,“这不是忠远公府的车夫?我记得叫彭源。”

  彭源?霍子逾一愣,虽说还是不敢瞧,但他却大喊,“阿四!阿四快过来!”

  “公子你叫我呀?”被挡在封条外的霍四忙跑过来,话才刚落便被霍子逾一扯。

  “你去看看,看那人是不是彭源!”他说得咬牙切齿。

  本以为他都把锅甩到楚离歌身上了,只要在破案时露一露面便成,谁知楚离歌竟把他给挖来,轻飘飘的扔了句——

  “我只说会帮你,可没说你不必参与。”

  听见这话,他险些吐血。

  依他之见,这姓楚的才是损友!

  霍四自小便跟在霍子逾身旁,自知自家世子那晕血的毛病,即使心头发毛,还是硬着头皮上前看了。

  就见那尸首眼睛之处仅剩空空的两个血洞,嘴半张,里头的舌头早已没了踪影,嘴上、衣襟上全是血,身子歪曲的倚在墙边,双肩下空空荡荡,没有了手。

  这情景让霍四差点也吐了,他娘的!就是他不晕血也不敢多看一眼……目光飘向一旁泰若自然的云初夏,他突然有些恍惚。

  “看清没?是不是彭源?”霍子逾仍只会出张嘴。

  “看、看不清了呀……”霍四腿肚子直颤,哭丧着脸道:“这眼睛都没了,小的、小的只认出他身上那套衣服是咱们忠远公府秋季订制的下人衣裳,至于是不是彭源,小的真的看不出来……”

  他又不是那人老子娘,都伤成这样了,怎么可能认得出来……

  霍子逾暗骂一声,深怕被云初夏逼去指认,拼了命的绞尽脑汁,最后终于让他给想到了,“彭源的左额上有块指甲大小的黑痣。”

  要进忠远公府的下人都得是家世清白的,像彭源这样不是家生子也不是自幼买来签了死契的下人是极少的。

  彭源是忠远公府老车夫的远房侄子,因老车夫伤了脚腿,这才让自家侄子来顶替,这不过才上工没三个月,谁知便出了事。

  霍子逾会知道他额上有痣,也是有一回无意间瞧见。

  自家世子吩咐,霍四不敢不从,双腿却还是抖得很,本打算让件作瞧,谁知件作被唤去了别处,正无助之时,就见身旁那貌美如花的少女似是不耐等候,一个跨步拂开了死尸额上的发。

  沾了血液的发下,一块指甲大小的黑痣就这么静静的躺着。

  “是彭源没错。”云初夏看了身后的楚离歌一眼,楚离歌朝她眨了眨眸,他的眼力一向不差。

  既然确认了身分,那么就剩动机了。

  “你说什么!”南琴一个激动,连小姐都不喊了。

  “我说,我这阵子不回来了。”云初夏啃着楚离歌让人买来的包子,就着白开水呼噜呼噜地吞下肚。

  忙了一晚,她都快饿死了。

  验完尸已过了子时,就是摊贩都收了,这些包子据说是楚离歌让人敲了店家的门特地给她做的,且一整笼全给了她。

  吃着热呼呼的包子,她不禁感叹,这朝代上哪儿找个这么体贴的男人?可惜了……

  “不行!”南吉这几天早出晚归,直到今日才遇见云初夏,谁知便听见这样的消息,“胡叔要是知道,肯定不会答应。”

  云初夏身分矜贵,要不是她以死相逼,众人也不会让她去外头抛头露面,当初胡俊便设了底线,再怎么晚都得归家。

  “胡叔这不是不在嘛……”云初夏很无奈,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争取与男友外宿的小少女,正奋力的与家长抗争。

  “正因胡叔不在,我才得看着你!”南吉比云初夏大五岁,虽说云初夏贵为公主,却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私底下他一直以兄长自居。

  看着一脸“你要想外宿就得先从我身上踩过去”的南吉,云初夏吃了最后一颗包子,叹了口气说:“南吉,我这是为了赚钱。”

  “什么工作需要住在外头?”南吉一脸“你休想骗我”的表情。这朝代除了被买断的仆役,并没有宿舍这一说。

  “正经工作。”云初夏可不敢把自己要去大理寺上工之事说出口。

  大理寺是专断刑狱案件之处,他们若是被抓,头一个要进的便是大理寺,只要大理寺一断定他们是逆贼,便能直接挪送刑部,到时说不定连三司会审都没有就能直接斩了,所以她去大理寺一事绝不能让让南吉知道,他要是知道,肯定连门都不让她出了。

  第五章 留她在身边(2)

  “我今日恰巧救了程王府的嘉成郡主,南琴,稍早那车药材可有收到?”她眼珠子一转,说着早已想好的说辞。

  南琴点头,还张开两条手臂比划了一番,“收到了!好大一车,里头的药材能让小妮用好一阵子。”

  她还在想怎么会有人送这么一大车的药材来,一听是程王府给送的,还吓了一大跳,原来是这么回事。

  “程王府?”南吉一听,脸色又要变了。

  “你放心,没人发现我的身分。”云初夏说。

  “你又没易容了?”南吉看了看她那脂粉未施的脸蛋,沉声问。

  云初夏摸了摸自己的脸,很是无奈,“我这阵子脸上长了些疹子,便只动了些许部位,常人是认不出来的,也就胡叔、菱姨和你们看得出,再说了,我这脸与那早死的爹娘半点不像,就是在画像前站上半天也没人认得出我。”

  身为女子,她自然爱美,这一张脸虽是长年易容,但靠着细心保养,肌肤仍是水亮滑嫩,与初生婴儿有得比。可这阵子或许是青春期吧,不管她怎么努力保养,本来光洁无瑕的俏脸竟是冒了几颗该死的青春痘,这对她来说可是头等大事,自然不愿再易容,以免加重那些痘子的负担。

  因此在苡萱楼的那一个月,她都是以真面目示人,当然,在那一双明媚的眼与清丽的柳眉上,她还是动了些手脚。

  一个人的眼睛代表着灵魂,有时不过是寥寥一笔,气质便能大相迳庭,若非极熟识之人,压根儿就认不出她……呃,楚离歌例外。

  南吉知她本事,也知她说的没错,但他仍是不允,一反方才的怒态,语重心长的道:“公主,不是属下……”

  “南吉,你难道不希望小妮身子好起来?”在他说出公主二字时,云初夏便知接下来肯定是篇比《论语》还长的开导文,果断的先发制人。

  “我……”南吉卡住了,半晌才嘶哑的说:“自然想。”

  胡小妮与他是青梅竹马,也是他的未婚妻,两人虽住在不同处,可他日日都会去见她,两人甚至相约待她病好便成亲。

  在知道自己的未婚妻只剩一年能活时,他当场便落下男儿泪,这几日才会早出晚归,就是为了能多攒些钱给胡小妮医病。

  “嘉成郡主心地善良,以为我是逼不得已才会去苡萱楼,于是便给了一份打杂的工作,还说了,要是我妹妹需要任何药材,随时可以同她说……”

  云初夏其实不擅说谎,这段话说得干巴巴的,犹如在念稿,也是南吉心系胡小妮的病,这才没察觉。

  “可是、可是……”南吉陷入了天人交战。

  他的理智很清楚云初夏才是他该保护的对象,可情感上,他又希望胡小妮能养好身子,这样的两难,让他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最后还是云初夏替他一锤定音,“南吉,你不必为难,小妮不仅是你的未婚妻,也是胡叔的侄女,胡叔不也是为了小妮才去郳州?再说了,我与小妮自小一块长大,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她死?你知道我的能耐,若是一有不对劲,我溜得比谁都快,你不必担心。”

  她可不会说胡俊去寻宝,胡小妮只占一小部分,最大一部分是想用钱杀了离王与小皇帝,完成他心心念念的复国大业。

  听她这一说,南吉因挣扎而扭曲的脸色这才稍稍平复。

  云初夏说的不错,她的确是众人之中最滑溜之人,武功、轻功都练得最好又最勤,他们屡次遇险,她都是跑第一的那人,胡俊还为此训斥过她,不是训她贪生怕死,而是怕她孤身一人反而危险,然而云初夏的说辞却是,只要她不被抓,他们便不会死抗,她还能回过头想办法去救他们,绝不是她贪生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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