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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随心所欲

  我喜欢旅行,对我而言,旅行是生活中很重要的一环,跟团也好,自由行也罢,每过一段时间,总想四处走走。

  不一定要去很远的地方,欧洲也好,屏东也罢,在我心目中,它们都是一样的,一个令我放松心情的地方。

  在这本书上市的时间,我大概会有趟宜兰罗东之旅,真是兴奋,只希望那时的身体状况可以允许来趟小小的旅程……我真是万分的期待!

  发把自己似乎对许多事都提不起劲,工作是这样,生活也是这样,人变得愈来愈懒,有时想想人生没有目标,有时又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女人,似乎很极端,但又活得很自在。

  这一阵子写稿写得很懒散,有时候想索性不写算了,但又不想这么简单就放弃,人似乎总难学会放手,所以尽全力吧!现在我对自己也只有这个要求了。

  一天之中,抓个一、两个小时坐在电脑前面,固定两个月写一本书,真希望这个小小的愿望能够顺利达成。

  最近天气似乎愈来愈冷了,新竹的风很大,害得子纹我就连出门都要考虑个半天,又被耳提面命不能骑着机车乱跑,因为新竹的风真的很大,看样子要寄稿子,又得找人代劳了。

  懒人纹——我想,我真的可以得到这么一个封号了,因为我现在竟然连跨出门的兴致都没有,想以前,我还把逛街当成乐趣呢!可是现在我却是天天窝在床上,除了睡觉外,还是睡觉,希望过一阵子,我能振作起来。

  结束了一个系列,还不知道下一本书要写什么,要好好的想一想了,拜拜!

  楔子

  “你要做什么?!”

  提着行李,叶法仪气愤地将行李往地上一放,“你说呢?”若让人知道她对自己的母亲那么不礼貌,肯定骂她早晚会遭天打雷劈。

  “你到底想怎么样?”郭含文将她的行李给拿回屋子里。

  她坚持地将行李抢回来,“我要走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要再留在这个家。”

  “你都几岁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郭含文心痛地看着自己的掌上明珠,她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拉拔大,却没想到女儿有这么忤逆她的一天。

  法仪眼眶中闪着泪水,“我没有权利限制你去追求你的幸福,但我总有权利选择眼不见为净吧?”

  她硬是抢过行李,不顾母亲在身后呼唤,坚决地踏出家门。

  法仪什么都没带,除了几件衣服以外,她买了张花莲到台北的火车票,踏上一个未知的路程。

  原本,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却没想到在平静的多年后,母亲打算再嫁,她承认自己很自私,但她就是不能眼睁睁的看着母亲再嫁而没有任何反应。

  从小,母亲就辛苦地拉拔她长大,她也立志要赚很多钱让母亲享清福,而今,这一切都是多余的,她的“继父”听说是个大老板,可以让母亲过好日子,至于她,她咬着下唇,望着窗外漆黑一片,她也得去追求自己的未来。

  台北——谁知道,在这个花花世界之中,她会不会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呢?

  第一章

  “你怎么还在这里啊?”瞄了眼时间,已经快两点了,温雅岚闪过椅子里,与一个有着长而亮的直发女子面对面。

  法仪兴趣缺缺地瞄了好友一眼,又低下头,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面前的锅烧意面,不用温雅岚来提醒她,她也知道自己已经快迟到了。

  法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有着人人称羡的长睫毛,五官轮廓分明,活脱脱像是从漫画中走出来的美少女一般,全身比例几近完美,不过除了一点例外,那便是——她的肤色与时下所流行的白皙有着一段差距,有原住民血统的她,就算用尽一切美白产品,效果还是有限。

  身为客服部的一员,她总要笑脸迎人,不过就如同每个新人一般,她得接受许多严苛的考验,首当其冲的便是三个月的试用期将满,而她发现她们课长似乎有点看她不顺眼。

  法仪呼了口气,因为母亲打算再嫁,她一气之下离开花莲,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待在台北,纵使她不喜欢这个课长,她也得保住这份工作,毕竟现在时机不好,以她的存款,除非她有能力在短期间找到一张长期饭票,不然她可不敢随便得罪自己的顶头上司。

  算算时间,她母亲的大喜之日已近……法仪在心中叹了口气,当时在从花莲来台北的火车上,她原本怀着雄心壮志想要闯出一番成绩,好让母亲刮目相看,但过了快三个月,她已经有点灰心了。

  “阿仪,我跟你说话有没有听到?”温雅岚的手在她的面前挥了挥。

  “我已经说了,别叫我阿仪!”法仪抬起头来,用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视着她,“听起来好像那个‘阿姨’似的,别把我叫老了。”

  “多年同学了,”温雅岚一笑,脸上的笑窝乍现,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关心地询问。

  法仪故意大大的叹了一口气,总不能告诉雅岚,她母亲守了十多年的寡,现在竟然要嫁人了吧?

  “你帮不了我的。”她摇了摇头。

  “谁说的!”温雅岚与法仪不同部门,她是服饰部的楼管,位阶高了法仪一阶,“说出来,不一定可以帮一帮你的忙。”

  法仪揉了揉自己的头发,她孤单一人从花莲来台北找工作,幸好还有雅岚这个老同学的协助,她才顺利地进到这个日系百货工作,她对雅岚很感激,但她不想再给雅岚增添任何麻烦。

  “帮我赚很多很多钱。而最快的就是帮我找个有钱得要命的老公。”她似假似真地表示。

  “去你的!”温雅岚的手一挥,知道她在开玩笑。

  “要讲粗话前清先三思,好歹你也是个主管级的人物。”法仪目光做做的在美食街转了转,突然她的眼睛一亮。

  这一辈子,她还没见过就像是磁铁一般的男人,纵使是匆匆地一瞥,但这男人的……她想不出该如何形容,直望着他的背影发呆。

  她不自觉的开口,“你说……一件BOSS的当季西服要多少钱?”

  温雅岚随口答道:“你问这干么?若想倒贴小白脸,你就别想了,那一整套衣服可要花你两、三个月的薪水。”

  “我没时间了。”像是整个人被重新注入一股新生命似的,法仪啪的一声站起来,被那个男人吸引住的目光可不只有她一个,有道是先下手为强,她不敢有片刻迟疑,“你慢慢吃,我先走一步。”

  这一辈子,她鲜少出现冲动,现在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丁点的积极,说什么也得行动,至少给自己多点机会。

  “喂,你怎么回事啊?”温雅岚愣愣地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心底咕哝着,方才阿仪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现在却充满活力,真不知道她是怎么一回事,

  * * *

  法仪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向她的目标,今年算命的说,她的真命天子将会出现,现在都已经九月了,就在她觉得应该死心之际,他竟然出现了,看来那算命说的话,还算有一点可信度。

  她从求学时代开始,便迷上了算命这档子事,举凡手相、面相、八字、紫微斗数、星座、扑克牌,反正只要是能算命的,她都要他算一算,说她迷信也罢,总之,她就是对此有一定的执着。

  她这个人最大的败笔便是太过内向,以至于大学四年来,她总是默默地埋首于书本之中,看到顺眼的男生,也不敢有所表示,一到假日,她又得打工,毕竟私立大学的学费若全交由母亲张罗,可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所以当所有同学都在为了联谊、恋爱忙时,她还是在努力地工作赚钱,而今,她想改变情况,毕竟她已经不再年轻,再等下去,她就成了老姑婆没人要了。

  在离对方三步左右的距离,法仪改以缓慢的步伐,停在正在等电梯的他身旁。对方高她足足有一个头之多,这种身高真是令人满意,她抬起头偷偷瞄了一眼,方才一瞥,令她惊为天人,现在这一眼却令她因为近距离而感到几乎窒息。

  她也顾不得什么矜持了,眼眸直愣愣地盯着对方俊美的五官瞧,他的长相何止用一个“帅”字形容得 了,他简直是美呆了。

  他不若一般健美的男人有着古铜色的肌肤,相反的,他很白——白得几乎透出美丽的光亮,他人很高,相当削瘦,有着宽肩、长腿,他拥有一切让女人为他疯狂的特质,若她跟他真有可能,她肯定会把他供为偶像或神柢膜拜,不用别人告诉她,她也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理智,她竟然对一个陌生人,单单只看着他,就对他产生疯狂的迷恋,可说不定他待会儿开口,说的是一口台湾国语呢!法仪要自己不要对这个男人先抱持着太乐观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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