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福,你的钱赚得够了,小心十指不够数。”
“也对,我阿福不会用算盘,用十指是累了点,我脱鞋算脚趾吧。”
“趁着你的鞋子还在你的脚上,快给我滚出去,不要让我逼你用赤脚走完整个徐府!”
阿福挣扎了一会,只得黯然退出。
王莫离的半身掩在窗内间,偷觑她一眼。“她是在玩我吧?”他喃喃道:“从小玩我玩到大,把戏玩尽,自然来点新鲜的。她七岁的时候曾发誓要吓掉我的笑脸,偏偏我的脸硬,笑脸不曾改过,气得她直跺脚。她念念不忘直到今天,难怪会对我说出这种天大的笑话。她算有小聪明,即使旁人没有说明,她不会不知道我与老爷之间的关系,怎能嫁我?”光想到她披着新娘衣嫁给他,他浑身就打颤。
不是瞧不起她,而是之间年岁相差太多。说句冒眛话,她从小屁滚尿流的样子还烙在他的脑海里。
六年前,老爷刚续弦,这小女娃儿有了后娘,成天黏着后娘不肯走;隔了一、二年,有一回老爷与夫人往京城去,她原要跟去的,硬被老爷留下,她一气,溜出府去,结果哭着回来,原来被人笑她是野种,他哄着她,还陪着她入睡。就从这一回后,他的恶梦开始了。
这小女娃开始跟着他。他走到哪儿,她就跟到哪儿,老爱缠着他玩。这也就算了,反正他没女儿,当女儿来疼也是好的。怎料她愈来愈可怕,连他的私事她也爱管。他究竟是哪里对她不起,竟然这样欺负他!
重重叹了口气,瞧见她依旧坐在杨柳树下;他步出屋子,轻步往她那儿走去。远远的,听见她正与阿福之子在聊天。
其实阿福之子十二、三岁,瞧起来浓眉大眼,个儿又高,比起其父来认真负责又不贪钱,她若肯喜欢这小孩,岂不皆大欢喜?
“其实,我很喜欢很喜欢他的。”她低语,远远的仍然飘进了王莫离的耳里。
他立刻竖直耳朵,活像蜘蛛大盗的踮起脚尖前进,贴住杨柳树背。
“他有什么好?老头子一个。”阿福之子齐天说道。他忙着砍柴,打着赤膊,瘦高的身体是古铜色的,一头长发束在身后。
他确实没什么好,人又老,不像齐天小子年纪轻轻又肯吃苦,前途不可限量。
“他好,他当然好!这个世上,他是除了爹之外,待我最好的男人了!”
“那你可能将他看作是爹,移情而已,怎能嫁给他?”
对!王莫离猛点头。好孩子,回头我就将你擢升为副总管,你的阿福爹就可以回家养老了。
“他年纪是大了点,我却没将他看作是爹。”她噘起小嘴,不悦道:“我待爹跟待他可不一样。我喜欢他,这些年来,我就是为了能配得上他,什么都杂学,努力的学,就盼有一天他当总管,我也能在旁帮忙。”
“你是千金小姐呢,嫁给他,你还是能享福啊。”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嫁给他,不是要他以我为尊,而是要我当他的贤内助。他若有一碗饭,我只吃半碗,他若只有一口饭,我饿肚子也没有关系,只求这一生的良人是他。”
王莫离张大了一向笑瞇的眼。她……是打哪儿学来的一席话?她才十一岁啊,比起当年那个晚上还要他哄的小女娃大一点点点点而已啊!
从她的侧面瞧去,她的个头小小的,才刚到他的腰。她的素腰……确实是有点纤细;一头红色的长发绑成辫子,垂在她未发育的胸前。她的眼睛大大的,嘴唇极小,淡淡的桃色,微微噘起时有点孩子气,但很可爱;她的轮廓是有点深,有几分像京城里那些外国来的洋娃娃。
她……好象长得有点点的大了。怎么会呢?她小不隆咚圆圆胖胖的模样彷佛昨日……昨日之事不可提,原来他也老了啊—
“可是……。”齐天迟疑了下,停下砍柴的动作。“我听爹提过一回,王总管跟老爷……好象……好象是……。”
“是兄弟。我又不笨,我当然瞧得出来。”她垂下视线,哀怨的说道:“大伙都没明着说,可是我知道王叔叔是爷爷的私生子,虽然没有认祖归宗,但毕竟与爹有血缘关系—”
“那是乱伦啊!”齐天惊骇的说道。
对!说得好,齐天!王莫离点头。总管之位让给你都不是问题啊。
“不是乱伦。大家心知肚明的,我虽名义上是爹的孩子,可是你瞧瞧我的头发、我的脸,我压根不是爹的小孩。若不是当初的娘娘,怕爹连理我都不会理!我与王叔叔没有血缘的关系,不算乱伦。我喜欢他,我喜欢他!我就是要嫁给他!爹跟娘娘还有哥哥去京城,不是爹留下我,而是我硬赖下来。我要缠着王叔叔,让他在我长大前,没有机会了解别的女孩的好。”
“老爷不会同意的。”齐天又说。
王莫离脸色惨白的猛点头。
“爹不同意,我就不嫁!反正我一头红发,这一辈子是嫁不出去了。我就是要他,非他不可!非他不嫁!”她坚决的说道。
咚的一声,王莫离往后仰倒,又昏过去了。
她连忙奔过去,叫道:“王叔叔!”这么容易又晕,可见是需要食补了。
“小小姐,我说得还不错吧?”齐天说道,从腰口拿出小抄来。“还好王总管让我跟小小姐学识字,要不然我还真背不出来呢。可是我还有好几句没说完,我可不可以再补说?”一句话一文钱,很值得。
毕竟是父子,脱不了血缘关系,就算他拥有一身好皮相,又肯吃苦耐劳,但肤下的血液里流的是阿福的狡猾,这辈子怕脱离不了蝇头小利的天性。
其实王莫离不知道大伙在私下都称阿福与其子为狡猾父子档。夜深人静—
徐府的后门悄悄打开,马车在外头等着。他拎着包袱,一跃跳上车内,压低声音说道:“快走快走,可别惊动府里的人。”
马车缓缓驶离徐府后门,愈离愈远。他舒了口气,擦去额间冷汗。
“什么都好惹,就是女人难惹。她才几岁,就成了让人闻风丧胆的女人家。”他自言自语,劫后余生的感觉让他精神大振,向车夫笑道:“你夜里赶车,我也睡不着,就一块聊聊天吧。”他从包袱里拿出甜饼,跨到前头坐在车夫旁边,正要搭话,忽而发现车夫的个头又矮又瘦。府里可没有养过矮到这么夸张的小车夫—
“王叔叔,你晚上吃了药膳吗?”车夫抬起脸,露出晶莹的黑眸。
“赫!”他吓得差点滑下马车。“你……你怎么知道我……啊?你会驾马车?小心,我来!”
“我行!”她闪过他抢缰绳的动作,大声说道:“我为了配上王叔叔,会驾车、会替马洗澡,我连如何看好马都会了。我对你下了多少工夫你知道吗?我研究你的作息、研究你的思想,所以我知道你今晚会逃。”
王莫离瞪着她,注意到她大气也不曾喘过,在黑夜里驾车的动作十分流畅。
“小姐……你才十一岁,大好青春莫要荒废在我这老头子身上。”十一岁的小孩懂什么?不过是迷恋罢了。徐府里除了老爷外,长得能看的只有他了,她又不常出门,自然会拿他当心上人看待。但这不是爱,这只是过度时期的恋父情结,她不笨,难道会感觉不出来吗?
“你讨厌我吗?王叔叔。”
“小的怎会讨厌小姐。”王莫离烦恼的咬了一口甜饼,甜食一向能让他安心。
“好不好吃?”
“味道很棒。”转移话题了。他暗喜,连忙道:“可见府里厨子时时求进步,不枉我当初重金聘他入府。”
“那是我做的。”
噗的一声,才咀嚼几口的饼渣全喷出来,半个甜饼还拿在手里,丢也不是,再吃也不对。王莫离咬牙切齿,暗记回头必要把厨子给退了。
“小姐,厨事交给手底下的人就好,你劳心劳力做什么?”
“王叔叔,你喜欢我吗?”她转过脸问道,车把上的两盏灯摇曳,在她脸上交织成诡魅的光。
王莫离怔怔的望着她。人迟早会长大,却不料转眼间她跑得这么快,可爱的小脸上已流露几分情意,如果她永远停留在孩童阶段多好,不必长大,不必嫁人。
“其实……。”他斟酌了一会儿,小心开口:“我怎么会不喜欢小姐呢?小姐人见人爱,又聪明活泼,有时见着你,真像见着自己的女儿,真巴不得抱来疼一疼。至于您呢,当我是一个兄长,甚至是另一个爹,等你十六、七岁时,会觉得这个爹真老,老到连皱纹都长出来了……。”
“嗤!”她笑着,目光下垂了一会儿。
“小姐在笑?”
“是很好笑嘛。”她的视线移回正路上,突然调转马车头,回徐府去。“王叔叔,你真的以为我会看上你?”
“嗄?”他错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