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沉默了下,轻声笑:
「你说得是。我也二十了,也许再过两年,就步了高大哥的『後尘』呢。」
「说什麽後尘?你这小子一定得来喝喜酒,我到时有藉口,就说跟同事一块回老顺发,隔天马上出来,多好——」顺手要敲一下她的後脑勺,才碰到她的头发,就觉又丝又滑。
「哇,你干嘛?」有人跳出来尖叫。
高朗少吓了一跳,连忙缩手。「你……你吓著我了,方小弟。」
「我才被你吓了跳。」方果生酸意四溢,道:「明明两个人都是男人,你这样摸她、那样摸她……」他学高朗少的摸法,一直摸她的头发。果然又软又滑,比他自己保养得还好。「你不被人误会才怪!」
「……方兄弟,你可以放下手了。」西门庭面色不改地说道。
方果生闻言,才惊觉自己好像模过火了,连忙乾笑地收手。
「你可不要误会啊。」高朗少生怕这刚来做事的小子,四处传话。这是小镇不比大城市,流言可不会传了七十五天自动结束。「我跟阿庭之间清清白白的,绝没有任何龌龊!」
西门庭失笑:「高大哥,方兄弟是玩笑话,你怎麽当真了?」
「通常当真的人,心里就有鬼。」方果生咕哝。
高朗少闻言,满面通红。
他对西门庭当然没有任何的不轨念头,只是有时候看见阿庭露齿而笑时,他跟大夥一样,都会心跳加速。有一种人,天生就有魅力,男女都会被迷惑,可是,他很清楚那只是一般人对吸引人的人事物无法抗拒。
但,就在方才,即使阿庭没露齿笑,他好像也有点心动了,所以,才很心虚啊。
西门庭看他一眼,眸里带著淡笑,为他解围道:「也不过是摸个头发而已,大惊小怪的。高大哥的头发若是保养有方,我也想摸啊。」
「是是是。」高朗少见方果生很不以为然,暗自告诉自己别跟年轻人杠。「阿庭,你趁能跑的时候多跑跑吧,将来被迫结婚生子,那时想要随心所欲地过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啊。」
西门庭点头,淡淡一笑:「我懂的。」
高朗少临走之前,正要拍拍阿庭的左肩,忽地有人抓住了他的手。他一愣,见是方果生。这少年的力道真是惊人的大啊。
「唔……你的手,真美啊。」方果生乾笑,当作没有看见西门庭的眯眼。
高朗少立刻缩手到背後,并命擦拭。「阿庭,我先去前厅了,你要小心、要小心。」最後两句话是含在嘴里,瞪著方果生的。
西门庭慢吞吞地打量方果生,打量到後者寒毛直竖。
「西门哥哥,你怎麽用这种眼神……看我呢?」
西门庭一一扫过他的眉、他的眼、他的脸、他的手,甚至是颈色,完全都与娇贵两个字称不上边。
站在她眼前的,是一个看起来很讨喜可爱的少年,怎会知道她的左肩有伤未愈?
这少年叫方果生……连南京城都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啊。
忽然之间,她的视线停在他的眸瞳里,良久,她才很有趣地笑:
「方兄弟,你真像是我认识的一名故友呢。」
「故……友?」
「是啊,我这个朋友他贼头贼脑,贪性很重又娇贵,我还记得,他有一个生死至交,泄露了他一个秘密。」
谁?是谁泄露的?方果生揣测不安。是老赵?还是奉剑尧?不论是谁,都没有人与她独处过。
还是,她在试探他?
哼,想试他?也不想想他的功力多高深,他绝对相信就算他扮成三哥,同住一家的四哥也绝对看不穿;连自家兄弟都看不穿了,世上还有谁能看穿他天衣无缝的人皮面具?
「你朋友的秘密跟我有什麽关系?」
「你先说,你在厨房做什麽?」
说起这个,他就得意。「我在厨房做点爽口的面,我曾在其他大户人家的厨房做过,多少学会一点,你若要尝,我马上去拿。」真的不是他要说,老顺发的厨技真的好糟,糟到他边吃边吐,宁愿自己做饭菜。
「你一定还会缝纫、饮诗、千杯不醉、打算盘、画画,反正每行每业你都专精一点,是不?」
「你怎麽知道?不,我是说,我在这麽多地方工作过,你都猜得出来?」他内心充满惊讶,难以置信。
她展颜开朗地笑:「我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因为他长得很娇贵,所以人人都以为他就是个娇贵的大少爷,有时,连他自己都被自己的外貌给骗了,以为自己就是那样的性子。」
「……这是你说的那个朋友的生死之交说的?」方果生的双眼睁得大大的。
「最後一句,是我补的。」她笑。
「……」她果然认出他了吧。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错?要论观察入微,世上的人比比皆是,为何只有她认出来?是她眼太利,还是他在她面前特别笨拙?他的自尊好受伤啊。
「方兄弟,再过了两个月我大概会回南京城吧。」
「啊?」
原本唇角眉梢处处是趣味的笑意,被有点无奈的笑、有点无所谓所取代。
「从小到大,我没想过要做什麽事,直到有一天,看见民信局在徵人,我就想,在民信局里做事,可以四处跑,也许能为小弟找到良方。於是,我就做了,做到现在,一直恪守本份,可是,我二十了。」
「你……还不算老啊。」
「嗯哼,一朵花就算被层层包住,只要到了盛开的时期,仍然会有人闻香而来。」她笑叹:「就算一辈子想要处於两者之间,终究,还是掩饰不住啊。」
方果生想起方才高朗少不由自主地摸著她的头发。
那种对异性的吸引,即使她极力掩饰,也会因她的年纪渐长而逐渐散发女子的气息。
连她都察觉到了,只好回老家吗?
不得不承认,她处事有著男子的爽快作风,又有女子的优雅,更有随遇而安的特性;没有男子的粗枝大叶,她也不计较人生得失……不会吧?才通信几年,相处过几日,就把她摸得这麽透?原来,他这麽注意她吗?
身侧的五指微微勾起,成拳,家想要抓住什麽,然後惊觉自己的失态,连忙强迫自己松开。
「西门哥哥,你要回南京……你笑什麽?」第一次瞧见她难以控制地「喷笑」出来。
「没,听你叫一声西门哥哥,我真是……觉得挺有趣的。方兄弟,你来老顺发做得惯吗?」
「有得吃、有得住,很习惯呢!」他讨好地说。
「那就好。像我,虽然有什麽吃什麽,可偶尔,也想让嘴刁一下。每当此时,我总想起我的至交,他曾在信上写著,非美食难以入咽,可他又说他易容之好,世上无人可比,而他的易容,我是见过的。一个易容之技冠天下的人,一定很讲究神韵、气味、肢体动作,说话方式跟该有的饮食习惯,他常易容成旁人,我猜他一定得配合吃些他不喜欢的食物。」
方果生脸皮抽搐。「西……西……」在她没说破之前,他抱著一线希望,就是不甘愿莫名其妙被她认出来。
「别再叫西门哥哥,怪恶心一把的,叫我挺之就好。我大哥叫我小六,同事叫我阿庭,我这个字只有一个人在叫,我想现下他大概在天涯海角,搞不好这一辈子无缘再见了呢。」
「挺之……哥,我、我刚听顺叔提到,今天晚上有个神秘客人来。」
她目不转睛地注视他,等待下文。这人绝不会无故出现在这里,必定跟今晚的客人有关。
「这客人,据说是个官。」食指举到唇间,方果生神秘兮兮地靠近她一步,随即像闻到她身上什麽味道,神色虽然没有变,但又巧妙地退了两步,轻声说:「他来做客得保密,你连其他人也别提啊。」
「哦,好啊。」顺叔有认识朝廷命官吗?
方果生微微垮了脸。这女人,也太无所谓了,至少得问问前因後果吧!
仿佛看穿他心中抱怨,她又补了一句:「这朝廷命官来小小民信局做什麽?」神色表露趣味。
方果生很有成就感地压低声音道:「据说,是朝中有高官传递私信,托老顺发送这信,收信的官员为表敬重,特地选今晚来拿信。」
她走近他一步,发现他很小心地倒退一步。她好奇问:「现在还有这麽清廉的高官,送私信竟然不托驿站?」
「那当然,据我所知,是有这麽一个。」方果生的鼻子翘得老高。
「你这麽一说,我也想起来了。我的至交曾在信里告诉我,他有一个大哥,位居朝廷高官,为官很恶毒很贪污,可是骨子里是很清廉的,这麽充满矛盾的话,我还是头一回听见。不知道是不是跟方兄弟嘴里说的是同一个人?」
他连有个兄长在朝廷做事都告诉她了吗?那他到底还有什麽没有说的?可恶!他写信时必定被猪油蒙了心,才会把所有的事都不小心说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