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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第一代严姓神偷的故事;而后他的子孙或以隔代或以好几代之后总会冒出个类似罗宾汉的少年。不多,但总有点小小的事迹留下,是遗传或是其他原因则不得而知。直到清末民初,日本据台,距严姓青年已有十多代的严家人有二名承袭了祖先的“怪病”,为国尽其能力,事后虽未得公开表扬,但于此奠定了严家神偷的基础。

  从此以后,神偷成了严氏家族的光荣祖业,不成文的规定也一代传过一代。

  严家人,十岁定终身。普通能力者,在十岁为第一关卡,可选择成为严氏家族的普通人,与世上一般人无异。十岁之前所学武术即为防身之用,之后则进入一般学校就读,成为支撑严氏家族的表面能者;非常人之才能者,则无关卡之限,不管是不是本家,只要拥有严家一滴血缘,即使一表三千里,依旧能够成为严氏神偷中的主流人物。

  以严卿官为例吧

  他并非本系家亲,但因天赋使然,“目前”居于严氏神偷第五,世界排名二十。这亦是严氏家族不成文的“祖条”之一

  有能者并非始终居于上位,时时接受下位者挑战是不荒废的原动力。败下阵退位,单挑胜者则占其位。在严氏家族里年轻一辈共有三十余人,加上长辈及新新人类共近五十人是身兼严氏神偷之职,另余四十人左右则在十岁之后完全融进普通生活之中。

  奇特的家族,造就不同的个性神偷。

  如果说,在这些个性怪癖的严氏神偷里,谁还能拥有热情的天性,则非卿官莫属。打小,严卿官的热情就广及众人,并不是说他是那种动不动就同情小猫小狗的家伙,而是他以他的方式对周遭的人“好管闲事”。举个最实际的例子吧

  “干……干嘛啊你?”实际的例子正饱受惊吓地紧紧贴在墙上,大眼瞪小眼的。

  “你又没去上课?”以笑容着名的严卿官不笑了,就这么双臂环胸地站在二楼阶梯前。

  “我……我……”我还上什么课啊?都二十四岁的老女人了!她结结巴巴的,先天上气势就弱一截。她到底怕他干嘛啊?他谁啊?老爸吗?老爸都不管她了,他管个屁!

  他的眼停在她拎的袋子上。“你跷课去看小说?”

  “我没跷课!”她辩驳。

  “没跷课?那是今天没课喽?你严哥哥搬来三天,三天没见你下楼一步。”

  “你监视我?”她惊骇,脑海中忽然想起言情小说作者林如是写的某本有关偷窥的小说。不会吧?这种小说里的情节也会发生在她身上?偷窥?拷!她这么有本钱吗?

  严卿官未可置否。事实上,他不得不承认对她确实是有那么点“监视”的意味存在。他一向习惯将屋门半开,不全关是因为喜欢空畅的环境;台北的居住场所太小,平均一间屋子三十多坪就折成五、六个隔间,对他这个久居国外的人来说,是嫌狭窄了些。

  初时,并非刻意注意她,单纯楼上楼下的关系。但连续三天,白天三楼风不吹草不动,几乎以为她蒸发了,但一到晚上,楼上的人像复活似地走来走去,偶尔是她的自言自语,声音不大,但他的耳力向来灵敏,往往她这样“吵”,可以“吵”到六点钟,然后再度蒸发。

  他当然会担心,不仅是单纯的邻居关系。

  她的个头小小的,外貌孩子气很重,他第一眼看到她,就觉得这女孩的长相并非绝对的讨喜,但就是……对了他的味。不曾有过这种感觉,一般人往往容易被美貌所惑,这是大部份一见锺情的由来,而在他的家族中所灌输的是“感觉”。

  除去姣好的美貌之后的“感觉”。

  这种“感觉”就像是对了味、顺了眼。没见过面的人在第一眼里却有熟悉的感觉,这是他的家族对一见锺情一贯性的看法。

  他从未体会过,直到遇见了小牛妹妹。

  他在她身上印证了那种“感觉”,但她的年纪好小,小到足以当他的妹妹……又有何不可?他想要照顾她的意图已超出作邻居的本份之外,而他也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

  “干嘛啊你?”老看着她很有趣吗?雅惠努力的咽了口口水。他的目光好……“邪气”喔!“你让不让路啊?”

  严卿官还没答话,二楼的铁门后突然冒出一张脸。是那天被拒于门外的长颈鹿男人。”卿官,买不买菜啊?如果有时间跟三姑六婆打交道,拜托你先去觅食,好不好?”

  拷!谁是三姑六婆啊?雅惠翻着死鱼眼瞪了那长颈鹿一眼。

  “雅惠。”严卿官露出他一向的招牌笑容。

  “干嘛?”

  “咱们刚搬来老吃外食,还不太清楚附近的超市在哪里,小牛妹妹你就带个路吧。”严卿官的语气温温吞吞地。

  啊?超市?雅惠还没反应过来,严卿官就先走来“抢”过她的袋子。

  “你想干嘛?那是我的书耶!”雅惠低叫道。没办法,他太魁梧了,她怕死了被他一拳打下楼。

  严卿官把袋子扔给丁玉堂。“你先收着吧,待会儿再还给她。”

  “哦?小说?”丁玉堂的眼光闪了闪。“这几天我无聊得很,正要去找小说出租店呢。”他翻了翻袋里的七、八本小说。“于晴?没听过,好看吗?小妹。”

  雅惠的嘴撇了撇。“马马虎虎,打发时间还可以。”她是曾听说过有些男生喜欢看小说,不过这还是她头一遭遇到。

  “还有沈亚的啊?!我看过,我看过她的妖精系列。”

  他的口吻显得兴奋,让雅惠不得不对他另眼相看了起来。她很少面对面的碰过喜欢看言情小说的人,尤其是男人。

  “我妹每年都会寄个几本到纽约给她老哥解解馋。『爱与勇气,永不失败』,妖精名言,不是吗?”他的神色显示他很怀念。

  “是名言啊!”雅惠轻哼了一声。“这种东西不就是给人梦想吗?『爱与勇气,永不失败』?嗤!相信的人就姓愚了。”

  原本丁玉堂是翻着小说看着,听了她的话之后,马上带着受伤似的小鹿眼神看着雅惠。“我姓丁,叫我丁哥哥就好,以后敢擅自改我的姓,我会打你屁股喔。”换句话说,他是相信爱与勇气的忠诚信徒。

  有……有病啦!新搬来的邻居都有病!一个是卫道人士,一个是对言情小说走火入魔!她很想搬家,真的很想!

  “奇怪?都是我没看过的作者耶。”丁玉堂再度把眼睛转移到小说上。“小妹,下次去出租店别忘了找我,不然小心我会欺负你喔。”

  神经!她会找他才有鬼!

  “啊?”腰际突然环上一只手臂,她惊骇:“你想干嘛?”非礼啊!她发现自己腾空起来,被人拖着下楼。

  “上超市。”严卿官答道。

  “我没答应啊!”双脚没法脚踏实地,会让人心生恐惧。“你!你先放下我吧!”

  “你成天待在家里不会生霉吗?”他像拎小鸡般一路拎她出门。

  “不要啊!外头很热,你知不知道啊?”她应该睡死在家里,就一了百了了!真他妈的王八蛋!

  “啊──”惨叫成了绝响,阻隔在公寓铝门外。二楼的丁玉堂入迷地蹲在地上,边看小说边吃吃发笑,浑然不觉严卿官何时掳了人出去。

  很久没运动的下场是阵亡在半路上。

  距离最近的生鲜超市有十五分钟的路程,不算多,但足以让雅惠口吐白沫告饶求救了。

  真的!没骗人,她的体力比头猪还不如,尤其在夏天;她讨厌热气就如同厌恶作品被比较一般。这样的譬喻是有些好玩,但身为四年作者的她,深刻的体会到所谓的比较不过是卖量的好坏,而不幸她只是个下三流的卖量作者,比较下的结果多可预料。

  “小牛妹妹,你的脚力很差喔。”严卿官皱起眉头,看她汗如雨下。

  雅惠只是瞪了他一眼,懒得搭话,只觉头有些疼了。不喜欢在热天出门的原因还有其他──她有头痛的坏毛病,遇热则加速发作,所以宁愿在家里开着冷气睡死,也不愿走出家门一步,但两分钟的小说店路程则不在此限。

  一进生鲜超市,她就赖在冷冻库前死不肯走了。

  “这样会感冒。”严卿官的浓眉蹙得更深了。

  “你管我啊!路带到,请自便。”头晕晕、眼花花的,是偏头疼的前兆。倒楣!她厌恶夏天就是这个原因。

  “小牛妹妹,你是要严哥哥请你吃糖,你才要离开那里是不是?”他的口气温温吞吞地,显然把她看成很小的孩子。雅惠透过镜片望他,正要出口成脏,却见他双拳关节咯咯的作响起来。

  “啊……”他好像要使暴力耶!她悄悄瞟一眼他似笑非笑的脸庞。没错,看起来确实很和善,但有点……凶暴的样子。

  “小牛妹妹,过不过来陪你严哥哥买菜啊?”他的语气特意拉长,有点像是在威胁,成功激起了雅惠怕事的心态。他的观察力惊人,短短几次交“手”,就发觉她的弱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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