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谭碔砆之所以能顺利带走那少年,也是因为我啊!」我忍不住擦了擦口水。
「原来,我才是真正的谜题关键哩!」
「他也没花什么代价,不肯对谭碔砆明说,就是要她以为欠下天大的情吧,好样的!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
马上叫来奴仆,吩咐下头谭碔砆若要带走谁,任由她带,不必再来问。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醒来……」我脑中正打着坏主意。
「听说,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少年……」
「糟,我的脸皮好像不能控制,为什么嘴角一直横向发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们……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后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两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这么严重的话,我还是不要后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门外。
此时,我的身体突然剧烈摇晃。
摇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钟啊!」
***
「等妳个头!」
我张开眼睛,呆呆地看见BL收藏家嗤之以鼻:「电话啦!」
生平头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这么快被摇醒。
我悲伤欲绝地接完电话后,突然想起梦中的对话,立刻冲进房里找寻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个也没有找到。
「难道是书吗?」我的床头上摆了许多的书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书。
「二手书……有没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动了什么手脚?」
一时问,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窜进我的大脑,诸如书中附魂、书中沾血之类的。不消说,我动作很快地搬下那些书,让床头一件东西也不留。
我笑瞇瞇地拍拍双手灰尘,环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为止了,感谢聂沧溟。」
当然,这段小小的异梦,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线索的插曲,可惜,在当时的我,并没有察觉到。
故事仍然没有结束。
紫色的捕梦网,依旧静静地悬挂在床头上。
我的实验品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作者:于睛
如果你能看完坚本故事,而没有半途阵亡的话,我得说,你,绝对是我的读迷。
这是一本实验性质的短文集。在下笔之初,我设定的读者对象,并不是喜欢看于晴言情小说的阅读者,而是欣赏我诡异幽默感的读者(说是冷笑话,我也不反对)。
刚开始,我是一个绝对的新人,写写停停,尤其不能扯列爱情,那真是让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个写情写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爱,那就像是四肢被点穴,丝毫动弹不得。
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创造一个以爱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浑身不舒服。难道,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吗?
我只能告诉自己:「好吧,没有人从婴儿时期就能飞天遁地,那就重头开始再练吧!」
金钟罩、铁布衫就是这样练成的。
于是,我放下手头以爱为名的稿子,开始专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写什么都好,只要跟爱情无关、只要里头不是写着「混水摸鱼」四个大字都ok,这是老板下达的唯一条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书,视野都还要宽广,因为这是一本实验品。
所以,当我选择犯了言情小说大忌的第一人称时,我安慰自己这又不是言情小说,不用管它。
所以,当对白不够多、十句里有七句都是小胖内心的冷笑话时,我告诉自己,如果实验品下去好好实验,只做讨喜文字,那就太浪费这次机会了。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而我,也必须坦承,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是因为我不擅写属于我个人的心情记事。
一直以来,在序或后记,我只谈书,不谈人。是因为,我靠笔写故事,读者欣赏故事就好,没必要特意认识本尊的个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么,就在书中寻找吧。
不管有意、无意,付诸于书中的观念、写法,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内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过去,我一直是这么想着的;而未来,如果哪一天你看见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觉得必须来信抗议的时候,那就是我改变想法的时候了。
总之,《小胖的异想天开》提笔时,就像定婴儿初生强练武;写到中途,婴儿幻化成少年,开始有了恶搞的心情,脑中一堆实验品纷纷飞舞,顿觉四肢百骸无一下顺;行至尾,因为太畅通了,终于恶搞了。
请不要骂我不尊重读者,专门恶搞。通常,一有恶搞行径,表示我认真过头了。
也请新人看向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有当新人了,第二次当新人的经验是,先锁定目标写出来再说,当你咬着牙写出来后,你会发现很多点子都在你体内产生了,不写就永远停步下前,只能望着别人出书,然后自己躲在棉被里槌墙。
对了,《小胖的异想天开》,就真的是异想天开,因为是作梦,所以有不合理之处都属正常。本来,于晴不写后记,会让这本书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结束,不过老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初衷。
「也许,有人会想看妳创造这本短文集的过程心情。」
毕竟,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写下来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将来再有机会,我能小小地晋升一下。
拔辣番外
于小胖的生活日记--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会文化......
那一天,是一個大風吹的日子,無雨,風大,天白刺眼──至少,對於小胖我這種通宵熬夜的人來說,那種白色簡直就像閃光燈一樣,時時戳著我的眼睛。
說到這裡,得先說明,敝人在下我有個良好的習性,如果通宵熬夜過隔天八,九點之後,因為雞母皮很不快樂的關係,會自動自發撥動家裡的鬧鐘響到全家驚嚇而起。(呃…..有時也會打電話響不停)
那一天,就在過八點鬧鐘響徹全屋,小胖我飽受拳打腳踢的凌虐之後,偕同BL收藏家出門尋覓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於斜坡之下,可以說是各家店門都林立於此,那時正值選舉時期,三不五時會聽見某某候選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還是記得十分清楚,當時老闆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對街的快餐店正緩緩拉開鐵門──
遠處,是不知名的音樂,由於小胖一向不愛東張西望,於是很認真地盯著鏟下的生蛋……激動的歌聲愈來愈近,那把鏟子緩緩從平鍋上起身──
四周有人興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裡一驚,目不轉睛地瞪著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門口。
我慢慢回頭(請想像電視裡的慢動作),很呆滯地看見那斜坡上有一串車隊以堪稱慕容遲的速度前進中。
「那是什麼?」請原諒我徹夜未眠,頭腦開始罷工。
「XX候選人的競選團隊出來了。」以BL漫為昨日終結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飽滿的說。
「一大早?」有沒有天良啊!
此時,車隊以龜速經過我面前時,小胖我那懼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瞇起,抬起那蠟黃的臉看著某候選人向四周高喊求票,此時──
對街那快餐店裡素來板著一張臉的白髮老頭子,竟雙手高舉,一路從店內奔出歡呼,並繞著宣傳車狂跑數圈──
喂喂,有必要這麼奔放嗎?你不就是那個常罵你家媳婦的兇狠老頭子嗎?拜託,保持一下形象吧!(請想像賽跑選擇衝破終點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選手是白髮蒼蒼不苟言笑的老頭)
當時,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頭──
早餐店的老闆娘正含笑高舉鏟子揮手致意。
喂喂,老闆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妳有必要一直揮手嗎?
早點店的老闆高舉我那二片可憐的吐司拚命揮手──
老闆……你們實在不像是每次我來,吵個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帶微笑了,那讓我很容易遺忘你們兇狠想拿對方做早餐的樣子。
算了,自從小胖我滿二十之後,選舉期間候選人跟選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樣子又不是沒見過,只是每次候選人一看娃娃臉的小胖,就立刻跳過……
算了,只要讓我帶著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認了的同時,有人點起鞭炮來。
嘿,不怕,捂住耳朵,反正還有一段距離──
霹靂啪啦,霹靂啪啦,我沒聽見我沒聽見……我什麼都沒聽見……><~~~